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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18 18:04

目  录

一、 怀化市纪委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字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支出表

5.一般预算支出表

6.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经费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市属大中专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纪委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19个部室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三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怀化市互联网+监督办公室、怀化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1个代管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怀化市委巡察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纪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怀化市纪委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39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90.55万元(经费拨款7390.5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551.7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应急工程已经完工,本年度没有工程建设项目预算;二是2021年度执行财政政策压缩所有开支。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390.5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551.7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应急工程已经完工,本年度没有工程建设项目预算;二是2021年度执行财政政策压缩所有开支。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9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和《项目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7390.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687.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975.38万元、津贴补贴670.58万元、奖金77.49万元、绩效工资35.02万元、退休费53.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补)217.92万元、办公费36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电费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1.92万元、工会经费85.17万元、福利费68.77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5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703万元,是指市纪委监察委为完成本单位的专项职责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办案专项工作经费(含留置点安全隐患整改经费)、警示教育、《五溪廉话》栏目宣传经费、互联网+监督经费、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建设经费、追逃追脏工作经费等。其中警示教育1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党员在怀化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工作经费;《五溪廉话》宣传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在怀化电视台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巡察经费3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巡察工作经费;协同办案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经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经费2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日常运行所需经费;办案专项工作经费(含留置点安全隐患整改经费)333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专案的陪护人员工资、办案出差费、办案所需的设备、办公费等支出;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建设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对电子数据进行调查所需要的专项设备、场地的建设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33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宣传支出;追逃追脏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何追逃追脏和防逃各项工作支出;素质提升年3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监督执纪能力的培训支出;农村信访化解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信访举报处理及监督工作支出;互联网+监督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怀化市互联网+监督云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升级等支出;“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纠四风”专项整治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雁过拨毛”、“纠四风”等专项整治、督查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怀化市纪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5.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7.00%,主要因为是执行财政政策,压缩“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怀化市纪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2.1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8.39万元,下降7.59%,主要因为2021年,执行财政政策,压缩相关经费主要用于:办公支出36万元;印刷费支出20万元;招待费支出5万元;出差费支出20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21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租赁费10万元;维修(护)费17万元;劳务费15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市纪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7390.5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4个,涉及项目支出4703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二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两台(套)。

2、2021年,本单位拟新增资产具体为: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价值18万元;以旧换新购置执法用车二台,价值5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一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1年本单位各部门工作会议费21.8万元,具体为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推进会全年3次,预计每次参会人数100人,共计预算费用5万元;市委巡察办巡察工作动员堲培训费全年4次,每次参会人数80人,共计预算费用10万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例会4次,每次参会人数40人,共计预算费用2万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例会4次,每次参会人数40人,共计预算费用2万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优质案件评选工作会2次,参会人数40人,共计预算费用1万元;调研法规综合信息培训工作会2次,参会人数80人,预算1.8万元。

2、2021年本单位培训预算30万元,具体为:市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班,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党章、“两准则四条例”“一法三规”等,预计人数200人,预算3万元;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内容为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预计人数240人,预算8万元;新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内容为纪检监察基础业务知识,预计人数100人,预算3万元;纪检监察专题业务培训班,内容为信息撰写和宣传、办案安全、信息化、信访举报、审理业务等内容,预计人数为300人,预算2万元;清源大讲堂,内容为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每周五下午),预计每次人数为150人,预算2万元;以案促训交流会或座谈会,内容为办理检举控告案件心得交流会、谈话突破”“笔录制作”交流会、职务犯罪取证讲座会等,预计每场100人,预算2万元;选送干部到中央、省纪检监察学院培训,预计30余人次,预算为10万元。

3、2021年,本单位举办晚会、赛费等预算费用40万元,具体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史练兵开新局”党史纪法知识比赛,预算10万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唱支红歌给党听”红色歌曲合唱比赛,预算10万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心中有话向党说”红色经典诵读比赛,预算10万元;市纪委监委机关2022年春节迎新文艺晚会,预算2.5万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第二届“清源五溪杯”篮球比赛,预算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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