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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市纪委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01 15:21

目  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二、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怀化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市属大中专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纪委监委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19个部室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怀化市互联网+监督办公室、怀化市纪委信息中心;1个代管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怀化市委巡察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纪委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0707.6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收入3207.06万元,增长42.76%;2019年度支出总计10707.6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支出3207.06万元,增长42.76%。主要是因为2019年8月14日怀化市纪委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同意修建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应急工程,增加2020年收入2300万元以及监察体制改革、单位职能转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50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9.58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2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6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6.26万元,占39.69%;项目支出5798.84万元,占60.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05.6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收入3356.75万元,增长45.68%;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705.6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支出3356.75万元,增长45.68%。主要是因为2019年8月14日怀化市纪委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同意修建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应急工程,增加2020年收入2300万元以及监察体制改革、单位职能转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1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8%,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54.11万元,增长36.18%,主要是因为一是2020年度我单位人员增加从而增加了一系列的办公支出,包括人员培训、办公设施增加等费用;二是2019年8月14日怀化市纪委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同意修建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应急工程,增加相应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13.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52.73万元,占95.21%;科学技术支出6.4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77万元,占3.36%;卫生健康支出131.21万元,占1.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42.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158.15万元,支出决算数312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80%,小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厉行节约所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269.98万元,支出决算数244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4.89%,未完成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核算方法的改变,部分支出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中列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年初预算数3000万元,支出决算数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荼(项)年初预算数350万元,支出决算数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107.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核算方法的改变,部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在本项列支。

6、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6.4万元,此项支出是本单位2019年度内根据湘社评【2016】6号文件完成社会课题研究所增加的支出拨款。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56.2万元,支出决算数110.2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96.25%,决算数大于预算支出部分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212.48万元,此项支出是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130.59万元,此项支出是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0.61万元,此项支出是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4.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49.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0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38万元,完成预算的52.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2.01万元,增幅93.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班餐费增长。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9万元,支出决算为116.22万元,完成预算的55.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年初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70万元,用于旧车换新支出,因财政资金紧张未执行。与上年相比,增加22.35万元,增长23.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办案力度加大,公车运行量加大引起的。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6万元,占3.4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6.22万元,占96.5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6个、来宾415人次,主要是省、县市区来人联系业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及加班餐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6.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2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办案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远桥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绩效信息,作为附件公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9.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0.69万元,降低27.8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各项经费开支,故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有所节约。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各类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95%。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纪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市纪委举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反腐倡廉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如:市纪委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等管理工作的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安排的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怀化市纪委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2020年末在职人员236人,退休人员35人。内设19个部室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机关党委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怀化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怀化市互联网+监督办公室、怀化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设有2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市属大中专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年市纪委年初预算数994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42.27万元(经费拨款9291.2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5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34.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8月14日怀化市纪委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同意修建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应急工程,增加2020年工程预算款2300万元,以及监察体制改革、单位职能转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支出决算数为9615.1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94.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88.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13万元,固定资产购置1808.51万元。既包括保障市纪委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项目支出,包括“纠四风”等专项整治经费、《五溪廉话》栏目经费、办案专项工作经费、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建设经费、互联网+监督经费、教育工作站运行经费、警示教育、留置点维修费、农村信访化解、培训经费、素质提升年、调研经费、巡察经费等项目经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222.2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869.65万元、津贴补贴714.15万元、退休费48.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补)177.96万元、办公费50万元、印刷费40万元、水电费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办案执收成本651万元、工会经费67.39万元、福利费63.48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等。2020年市纪委基本支出决算数3816.2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20.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22万元,公务接待费4.16万元)

2020年根据市纪委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委领导与各部门实行经费预算管理,按领导的职务、级别和部门工作业务范围及在岗人数制定年度预算经费,年度预算经费是年度经费支出的上限,其中招待费不得超过预算经费总量的25%。严格执行接待公函及清单制度,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2019年全接待费发生数4.16万元,仅为预算数21.00万元的19.81%。车辆运行费按行驶公里数进行费用包干,由驾驶员进行填报,车队队长按季度进行统计汇总,财务复核后定期公布使用情况。

(二)专项支出

市纪委专项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720万元,是指市纪委监察委为完成本单位的专项职责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巡察经费3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委巡察办巡察工作支出;互联网+监督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监督平台的运行维护支出;《五溪廉话》宣传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五溪廉话》栏目的制作和宣传支出;专项整治、党风廉政建设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纠四风”等专项整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支出;办案专项工作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承办各类案件所发生的支出;警示教育14万元,主要用于开警示教育活动相关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协同办案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调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办案工作的积极性发生的奖励基金支出;追逃追赃工作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支出;素质提升年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提高县市纪委书记、各派驻机构干部思想素质和监督执纪能力所发生的支出;留置点维修经费2300万元,主要用于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应急工程建设支出;农村信访化解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集中办理工作支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经费308万元,主要用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日常运行水、电、物业管理费及设施维护等支出;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建设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建设所需要的设备设施采购支出。

2020年专项资金全年财政拨款收入共计6671.00万元。支出共计5798.84万元,综合执行率为86.93%。年末结余872.16万元。具体情况使用分析如下:

(一)2020年“纠四风”等专项整治经费财政拨款收入59.24万元,支出59.24万元,结余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带头精文减会少检查,取消过多过滥的微信工作群,坚决纠正以“属地管理”为由层层“甩锅”行为,持续为干部干事创业“松绑减压”。开展“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整治,严查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深化“宣战庸懒散,提振精气神”活动,严肃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懒散拖”、吃拿卡要等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怀化营商环境一年更比一年优。有效防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越往后越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变相公款旅游的一律严处、绝不姑息,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紧盯机关二级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项目指挥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学会协会等,查找监管死角。

完成情况:协助市委出台为基层减负若干措施,创设41个基层监测点,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50个,处理处分302人;严肃查处会同县原副县长唐鉴平以考察为名变相公款旅游、芷江县中医医院党支部违规发放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88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整治酒风赌风,处理177人。通报2起恶意举报、侮辱诽谤典型案例,为13名干部澄清正名,回访受处分人员1679人,对在疫情防控中将功补过的42名被停职干部建议恢复原职,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二)2020年《五溪廉话》栏目经费财政拨款收入70.00万元,支出70.00万元,结余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主题电视栏目《五溪廉话》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要求,深入挖掘怀化本地勤廉典型,积极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怀化市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引导和传递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完成情况:在栏目内容上,着眼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关注群众关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努力做到紧接地气、紧贴民生。在栏目形式上,各个版块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力求活泼、自然、生动,确保主题鲜明、结构合理、效果实在。在栏目风格上,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创意水平,提升艺术境界,真正引起广大观众的心灵共鸣。还开通栏目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切实加强与观众互动,努力提升栏目的影响力。

(三)2020年办案专项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3212.59万元,其中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湘财预【2020】148号)80.00万元,市级专项工作经费3132.59万元,支出3212.59万元,结余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

1、紧盯政治生态。建立政治生态会商研判制度,各县市区党委、市直单位党组每年至少向市纪委专题汇报一次政治生态建设情况,以清单制整改突出问题。紧盯“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接天线、搞攀附,“提篮子”“打牌子”,“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等问题。压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保持“打伞破网”强大攻势。坚持除恶务尽,始终保持深挖彻查的强大攻势,加大对重点个案的直查直办和指导督办力度,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全面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3、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加强重点个案攻坚和证照管理,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紧盯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督促查漏洞、建机制、抓执行。

完成情况:

1、忠实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政治监督进一步强化。组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8人。在全省率先出台疫情防控“四个一律”要求,全市20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挺纪在前、既督又战,处分顶风违纪者91人。围绕复工复产、减税降费、稳企稳岗稳就业、创先争优百日大会战等“双战双胜”措施落实加强监督,推动落实“六稳”“六保”。加强防汛抗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处理失职失责人员258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查处66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监督,相关做法被省纪委监委予以推介。

2、坚决查处林安凤、梁春生、杨俊、赵跃清等案件,深挖“提篮子”“打牌子”“违规放贷”等问题,殷南蛟等36人主动投案或主动交代问题。全市立案2187件,其中处级干部31人;结案2212件,处分2091人,移送54人。联合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纪检监察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开展“组地”联合办案,留置15人。深挖彻查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辰溪覃善云案等背后的“网伞”,自专项斗争以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处理人数全省第一。以系统思维开展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省专治办交办线索成案率全省第一。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查处38人,追缴资金9628.14万元。

3、强力保障脱贫攻坚胜利收官,开展“四清四查”“百日攻坚清零”“入村督查”“最多访一次”行动,立案750件、查处2206人,退还群众资金1730.6万元,扶贫领域信访同比下降61%。护航“长江十年禁渔”,督促整改突出问题237个,环保问责处理25人。加强金融、政府债务问题跟进监督,推动怀化农商行退出问题机构名单库。开展“群众烦心事”治理行动,违规招生专项整治在全省作典型发言。

(四)2020年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建设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24.11万元,支出124.11万元,结余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通过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的建设、制度制定和人员培训多管齐下的有力措施,将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信息化保障能力提上一个新台阶。

完成情况: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设立案件受理区和实验工作区。购置了取证工作站、手机云数据远程取证系统、移动式取证工作站、高速硬盘复制系统、计算机快取系统、多通道高速获取系统等设备,配备实验室管理系统、数据恢复系统、计算机取证软件、手机画像分析软件、可视化数据智能分析系统等专业取证软件。

拟定了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数据勘验检查工作流程,划分电子数据勘验检查工作范围,打通电子数据勘验检查协作通道,依规依纪依法固定获取证据。

(五)2020年互联网+监督经费财政拨款收入50.49万元,支出50.49万元,结余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1、拓展“互联网+监督”功能,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2、用好“互联网+监督”,打造怀化版“监督服务微信群”,做到“小问题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大问题不出县,复杂问题不出市”。

完成情况: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以及纪检监察业务内举报投诉事项的受理,按照“一村一群、一户一人”的原则,目前平台纳入2884个村(社区)微信群,群里群众达47万余人,实现了村(社区)100%全覆盖。

强力保障脱贫攻坚胜利收官,开展“四清四查”“百日攻坚清零”“入村督查”“最多访一次”行动,立案750件、查处2206人,退还群众资金1730.6万元,扶贫领域信访同比下降61%。护航“长江十年禁渔”,督促整改突出问题237个,环保问责处理25人。加强金融、政府债务问题跟进监督,推动怀化农商行退出问题机构名单库。开展“群众烦心事”治理行动,违规招生专项整治在全省作典型发言。 

(六)2020年教育工作站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收入443.19万元,支出443.19万元,结余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强化教育工作站教育职能,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不想腐的自觉。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用好红色文化、警示教育资源,抓好新晃“操场埋尸案”等以案促改。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化风成俗作用,发展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倡导良好家风家教。

完成情况: 

1、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动态跟踪,定期梳理,监督问责。

2、强化纪律监督和派驻监督,抓实“上好一堂廉政课、梳理一套风险表、画准一张廉政像、谈实一次交心话、织密一张监督网”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全市所有市直单位均开展了专题党课教育。

3、立足根本职责,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落实落地,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七)2020年警示教育财政拨款收入14.00万元,支出14.00万元,结余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以曾佑光案、新晃“操场埋尸案”为镜鉴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重自觉。

完成情况: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坚持“查、剖、改”相结合,深入挖掘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同类案件中的规律性问题,抓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努力避免今日“看片人”成为明日“片中人”。严格规范处分宣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建立案发单位干部参与旁听庭审制度。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近年来开展警示教育中,怀化是最认真的。”

(八)2020年留置点维修费财政拨款收入2450.51万元,支出1578.36万元,结余872.15万元,执行率为64.41%。

年度目标:留置点应急工程建设

完成情况:留置点二期(城东园)已完工投入使用,该项目尚未峻工结算。

(九)2020年农村信访化解财政拨款收入19.09万元,支出19.09万元,结余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开展“群众烦心事”治理行动。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政务服务、自然资源、水利、民政、交通、住房及物业管理等领域推动开展“群众烦心事”治理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事情。加快建设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七个明白”工作法,推进干部下访常态化,狠抓初信初访,下力气解决重复访、越级访等突出问题。

完成情况:精准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对脱贫攻坚普查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四个不摘”落到实处。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铺摊子”“堆盆景”“瞎指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各类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拨付使用中的腐败问题。深化国土资源领域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违建别墅、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存储、销售等全链条监管,确保粮食安全。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就业创业、养老社保、住房物业等领域“群众烦心事”,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继续深入打“伞”破“网”,配合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用好“互联网+监督”“监督服务微信群”,坚持最多访一次、联村入户、带案下访,用心用情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

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强化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直接保障作用,加强县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发挥乡镇监察办公室、村级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抓好片区协作、交叉监督。开展村(社区)、乡镇、县市区重要民生、经济部门负责人“提级监督”试点,推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十)2020年培训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7.97万元,支出17.97万元,结余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加强能力培养。分类推进纪法、技能、谈话、安全、信息化等培训,建立抽调参训干部定期汇报、重大案件成果交流制度,通过系统培训和实战练兵,大力培养能说、能写、能干、能谋的“四能”纪检监察干部,评选优质案件、业务尖兵。

完成情况: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举办专题学习培训班,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十一)2020年素质提升年财政拨款收入7.62万元,支出7.62万元,结余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强筋壮骨,提升党性觉悟,涵养家国情怀,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忠诚履职、知重负重、挺身而出。

完成情况:围绕聚焦实战,提升精准履职能力,开设特色学习平台─清源大讲堂。每周五下午开课,每期安排1至2名纪检监察干部讲授自身擅长的业务,教授笔录规范化制作、深度串供突破、审查调查安全规范等实战知识。

(十二)2020年调研经费财政拨款收入2.79万元,支出2.79万元,结余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全面推行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小巡视”式调研督导。

完成情况:开展蹲点调研,充分发挥基层监测点作用,推行基层评机关、下级评上级,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微信工作群、“督检考”等成果,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为群众办实事。 

(十三)2020年巡察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99.39万元,支出199.39万元,结余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深化政治巡察。紧扣“两个维护”,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一体推进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巡察。

健全联动机制。完善以市带县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全覆盖进度达到85%左右。强化对重大决策、重点领域专项巡察,加强指导督导,加大提级、交叉巡察覆盖面,逐步实现对村(社区)延伸巡察全覆盖。

狠抓整改落实。健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机制,优先办理、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健全整改日常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健全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严肃问责。

完成情况:健全配合省委巡视工作机制,推动8县区边巡边改、严查快改,215名处级干部主动退缴资金432万元,对靖州县原副县长姚祖品、麻阳县人社局原局长郑发佳、中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局长陈声聪、鹤城区教育局原局长张致才等17人采取留置措施,精准处理麻阳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刘黔阳案。深化联动督导,市本级巡察覆盖率达100%;县市区、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覆盖率分别为93.68%、88.15%;市县巡察整改落实率达91.68%。

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三个聚焦”,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回头看”等相结合,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把抓深抓实巡视巡察整改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健全巡察整改提醒交办、促进评估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坚持以上促下、联动贯通。以接受省委巡察指导督导为契机,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强化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备等方面联动,真正实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市一盘棋。

三、资产管理情况

2020年市纪委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所有资产统一采购、专人管理、定期盘点、集中处置、严格追责,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本年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了实地盘点,对报废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责任到人,从而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纷至沓来的风险挑战,市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锲而不舍抓深抓透抓实总书记强调的事、党中央关心的事、省委省政府谋划的事、老百姓揪心的事、关系发展全局的事,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服务中心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稳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忠实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政治监督进一步强化。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举办专题学习培训班,拉条挂账24条任务清单,组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8人。在全省率先出台疫情防控“四个一律”要求,全市20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挺纪在前、既督又战,处分顶风违纪者91人。围绕复工复产、减税降费、稳企稳岗稳就业、创先争优百日大会战等“双战双胜”措施落实加强监督,推动落实“六稳”“六保”。加强防汛抗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处理失职失责人员258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查处66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监督,相关做法被省纪委监委予以推介。

2、慎终如始护航三大攻坚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强力保障脱贫攻坚胜利收官,开展“四清四查”“百日攻坚清零”“入村督查”“最多访一次”行动,立案750件、查处2206人,退还群众资金1730.6万元,扶贫领域信访同比下降61%。护航“长江十年禁渔”,督促整改突出问题237个,环保问责处理25人。加强金融、政府债务问题跟进监督,推动怀化农商行退出问题机构名单库。开展“群众烦心事”治理行动,违规招生专项整治在全省作典型发言。用好“互联网+监督”,打造怀化版“监督服务微信群”,省纪委主要领导给予批示肯定。

3、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纠“四风”树新风,“金色名片”进一步擦亮。协助市委出台为基层减负若干措施,创设41个基层监测点,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50个,处理处分302人;严肃查处会同县原副县长唐鉴平以考察为名变相公款旅游、芷江县中医医院党支部违规发放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88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整治酒风赌风,处理177人。通报2起恶意举报、侮辱诽谤典型案例,为13名干部澄清正名,回访受处分人员1679人,对在疫情防控中将功补过的42名被停职干部建议恢复原职,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4、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健全配合省委巡视工作机制,推动8县区边巡边改、严查快改,215名处级干部主动退缴资金432万元,对靖州县原副县长姚祖品、麻阳县人社局原局长郑发佳、中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局长陈声聪、鹤城区教育局原局长张致才等17人采取留置措施,精准处理麻阳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刘黔阳案。深化联动督导,市本级巡察覆盖率达100%;县市区、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覆盖率分别为93.68%、88.15%;市县巡察整改落实率达91.68%。

5、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协助市委出台落实主体责任“三张清单”,贯通联动“两个责任”,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开展政治生态会商研判,对7个单位一对一进行会商研判,芷江、溆浦、新晃、洪江市等地跟进开展此项工作,《中国纪检监察报》作了专访推介。对1707名市管干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建议暂缓提拔使用或出国境47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631人次,第一种形态占比60.8%。

6、一体推进“三不”,综合效应进一步凸显。坚决查处林安凤、梁春生、杨俊、赵跃清等案件,深挖“提篮子”“打牌子”“违规放贷”等问题,殷南蛟等36人主动投案或主动交代问题。全市立案2187件,其中处级干部31人;结案2212件,处分2091人,移送54人。联合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纪检监察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开展“组地”联合办案,留置15人。深挖彻查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辰溪覃善云案等背后的“网伞”,自专项斗争以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处理人数全省第一。以系统思维开展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省专治办交办线索成案率全省第一。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查处38人,追缴资金9628.14万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抓实“操场埋尸案”、曾佑光案以案促改。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近年来开展警示教育中,怀化是最认真的。”

7、从严从实锻造纪检监察铁军,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构建一体化“四联”机制,市本级线索处置率同比增长245%。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市本级派驻机构线索处置率同比增长89.1%。向全市204个乡镇(街道)全覆盖派出监察办公室,乡镇纪委立案数同比增长28%。加强政治建设,擦亮机关党建品牌,市纪委监委机关获评全省文明标兵单位。主动查处杨秀辉、肖海案,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完善涉案款物管理、政治画像等40多项制度,堵塞风险漏洞。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纪委部分纳入预算的常年性的专项工作经费,如警示教育、调研经费等专项支出,其专项工作已转变为相关部门的日常性工作,在具体支出时也无法与基本支出界定与区分出来,造成项目收支预决算统计汇总的误差。

(二)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多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以适应新形式下财务工作的要求。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自评总分98分,等级“优秀”。

 

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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