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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纪委部门2021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02 09:00

2021年度怀化市纪委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市属大中专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纪委监委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19个部室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怀化市互联网+监督办公室、怀化市纪委信息中心;1个代管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怀化市委巡察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纪委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各10,479.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8.55万元,增减少2.13%,主要是因为2019年8月14日怀化市市委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同意修建的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应急工程,在2020年已基本完工,2021年只支付少部分工程款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384.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04.60万元,占95.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380.00万元,占4.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60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1.84万元,占43.22%;项目支出5,455.09万元,占56.7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0,099.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6.55万元,减少5.67%,主要是因为2019年8月14日怀化市市委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同意修建的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应急工程,在2020年已基本完工,2021年只支付少部分工程款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26.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6.17万元,减少4.02%,主要是因为2019年8月14日怀化市市委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同意修建的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应急工程,在2020年已基本完工,2021年只支付少部分工程款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26.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91.56万元,占94.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45万元,占4.26%;卫生健康(类)支出141.92万元,占1.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90.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22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615.39万元,支出决算为3,33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东留置点正式投入使用,各项运行成本提高。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46.02万元,支出决算为75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所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年初预算为3,3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3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2.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1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支出部分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4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执行人才引进,新增人才引进补贴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56.20万元,支出决算为5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283.85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是通过使用本年度其他财政拨款资金解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53.4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是通过使用本年度其他财政拨款资金解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31.82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是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0.1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是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1.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95.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3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55.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6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04万元,完成预算的87.8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按预算执行,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90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预算的23.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增幅6.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班餐费增长。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0.0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绝大多数办案用车已达到报废年限,故本年度按计划以旧换新购置2台车辆,新购置车辆1台。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5.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2万元,完成预算的90.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2.60万元,减少2.24%,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3万元,占2.3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3.62万元,占97.6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3个、来宾757人次,主要是省、县市区来人联系业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及加班餐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8.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0.0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办案用车2辆,新购置其他公务用车1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6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办案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远桥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5.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73万元,增长2.8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6.03万元,增长31.70%。主要原因是:一是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应急工程投入使用,增加了运行经费;二是单位人员增加,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6.63万元,年初预算16.80万元,用于召开本单位“清源大讲堂”会议4次、党史学习教育市委宣讲团宣讲报告会、省十届纪委六次全会怀化分会场会议、委机关监督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庆祝中国共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全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会议、全市作风整顿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专题辅导报告会、巡察动员部署会2次,总人数2116人,内容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史知识,纪检监察干部保密知识、金融防腐、严惩蛀虫筑防线等职业道德宣传,巡察工作动员部署、相关业务知识宣传及各巡察组、督导组汇报工作情况、现场调度、移交问题线索等。开支培训费18.39万元,年初预算30万元,用于开展新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专题培训、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培训、全省开展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培训、全市巡察业务培训,总人数658人,内容为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等政治理论,全面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工作部署、紧密联系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围绕“清廉怀化”建设新形势主、新任务、新要求,通过开展信访处理、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业务知识培训,《监察法实施条例》解读培训等;本单位本年度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8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5个,共涉及资金5,45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本单位对“办案专支出”“素质提升年”等1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55.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管理。主要领导负责项目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的管理。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在全委各机构的齐心协力下,有制度作制约、有措施做保障,如期圆满完成。

组织对市纪委本级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1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均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绩效信息,作为附件1公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5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我委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有完善的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地执行,从而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项目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自我填报《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得分96分。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03. 00万元,执行数为5,455. 10万元,完成预算的115.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以脱贫攻坚为重点,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四是坚决保障制度执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五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六是擦亮巡察利剑,不断提升巡察监督实效;七是持续深化改革,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八是全面提升斗争本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各级项目经费的预算安排应对接项目执行单位的相应科室,有利于单位及时掌握信息,安排工作;二是项目经费要下拨及时,项目经费的使用也要有相应的明细,多安排执行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培训,使财务监督更加有效。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二是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动态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加强各部门的沟通,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15个,其中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见附件2、附件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是纪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市纪委举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反腐倡廉工作的项目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如:市纪委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等管理工作的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安排的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2021年末在职人员279人,其中行政人员258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1人。内设19个部室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怀化市互联网+监督办公室、怀化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1个代管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怀化市委巡察办。

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

2、负责对市管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市属党的组织和市管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所有行使公权力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4、负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5、负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领导市纪委、监委机关,县市区纪委、监委,派出纪工委和市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领导干部进行提名、考察和考核,开展干部监督工作。

6、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理论研究以及廉政制度、廉政文化建设。

7、负责开展市纪委、监委机关的自身建设,抓好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8、协助市委组织指导全市巡察工作,配合省委巡视工作。

9、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交办的工作及其他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1年年初预算数7,39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7,390.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687.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58.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2.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92万元,资本性支出35.00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4,703.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办案专项工作经费(含留置点安全隐患整改经费)、警示教育、《五溪廉话》栏目宣传经费、互联网+监督经费、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建设经费、追逃追赃工作经费等。其中警示教育12.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党员在怀化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工作经费;《五溪廉话》宣传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在怀化电视台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巡察经费35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巡察工作经费;协同办案经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经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经费264.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日常运行所需经费;办案专项工作经费(含留置点安全隐患整改经费)3,330.0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专案的陪护人员工资、办案出差费、办案所需的设备、办公费等支出;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建设经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对电子数据进行调查所需要的专项设备、场地的建设支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33.00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宣传支出;追逃追赃工作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何追逃追赃和防逃各项工作支出;素质提升年30.0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监督执纪能力的培训支出;农村信访化解12.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信访举报处理及监督工作支出;互联网+监督经费300.00万元,主要用于怀化市互联网+监督云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升级等支出;“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纠四风”专项整治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雁过拨毛”、“纠四风”等专项整治、督查等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基本支出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共产生基本支出4,151.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95.94万元,公用经费855.9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88.04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1年专项资金年初结转结余872.16万元,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5,075.09万元,其他收入380.00万元,年度可用专项资金共计6,327.25万元;支出共计5,455.10万元,年末结余872.16万元,综合预算执行率100%。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一)专项业务(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32.87万元,支出32.87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用心服务大局,促进保障发展见行见效。

完成情况:“旋风行动”查处损害营商环境案件135件,处理287人,通报曝光128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查处恶意举报2件2人,公开澄清正名47人,通报案例9起,回访受处分人员1677人。靖州县启用受处分领导干部5名。通道县聘请退役军人、大学生等体验、评价政务服务,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二)《五溪廉话》栏目经费财政拨款收入60.00万元,支出60.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主题电视栏目《五溪廉话》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要求,深入挖掘怀化本地勤廉典型,积极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怀化市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引导和传递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完成情况:在栏目内容上,着眼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关注群众关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努力做到紧接地气、紧贴民生。在栏目形式上,各个版块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力求活泼、自然、生动,确保主题鲜明、结构合理、效果实在。在栏目风格上,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创意水平,提升艺术境界,真正引起广大观众的心灵共鸣。还开通栏目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切实加强与观众互动,努力提升栏目的影响力。

(三)警示教育财政拨款收入12.00万元,支出12.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全力推进标本兼治。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坚持“查剖改”“惩治防”系统施治。深化运用案后专题民主生活会、忏悔录、警示教育片等,提高同级同类警示教育覆盖面和有效性。

完成情况: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坚持“查、剖、改”相结合,深入挖掘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同类案件中的规律性问题,抓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努力避免今日“看片人”成为明日“片中人”。严格规范处分宣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建立案发单位干部参与旁听庭审制度。

(四)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建设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3.75万元,支出13.75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通过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的建设、制度制定和人员培训多管齐下的有力措施,将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的信息化保障能力提上一个新台阶。

完成情况: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设立案件受理区和实验工作区。购置了取证工作站、手机云数据远程取证系统、移动式取证工作站、高速硬盘复制系统、计算机快取系统、多通道高速获取系统等设备,配备实验室管理系统、数据恢复系统、计算机取证软件、手机画像分析软件、可视化数据智能分析系统等专业取证软件。

拟定了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数据勘验检查工作流程,划分电子数据勘验检查工作范围,打通电子数据勘验检查协作通道,依规依纪依法固定获取证据。

(五)留置点维修费财政拨款收入129.61万元,支出129.61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2019年8月14日怀化市纪委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同意修建怀化市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站应急工程,即留置点应急工程建设。

完成情况:留置点二期(城东园)已完工投入使用,已竣工结算。

(六)互联网+监督财政拨款收入156.86万元,支出156.86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用好“互联网+监督”、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平台,提升监督科技水平。

完成情况:通过“互联网+监督”,立案363件、处理542人。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各自实际创新监督方式,在日常监督中做到了更深入、更高效、更专业、更严格,推动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溆浦县以案促改做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介,鹤城区“一年一专题”抓实以案促改,洪江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建设初见成效。

(七)农村信访化解财政拨款收入11.48万元,支出11.48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开展“群众烦心事”治理行动。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政务服务、自然资源、水利、民政、交通、住房及物业管理等领域推动开展“群众烦心事”治理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事情。加快建设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七个明白”工作法,推进干部下访常态化,狠抓初信初访,下力气解决重复访、越级访等突出问题。

完成情况:精准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对脱贫攻坚普查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四个不摘”落到实处。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铺摊子”“堆盆景”“瞎指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各类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拨付使用中的腐败问题。深化国土资源领域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违建别墅、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存储、销售等全链条监管,确保粮食安全。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就业创业、养老社保、住房物业等领域“群众烦心事”,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继续深入打“伞”破“网”,配合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用好“互联网+监督”“监督服务微信群”,坚持最多访一次、联村入户、带案下访,用心用情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

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强化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直接保障作用,加强县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发挥乡镇监察办公室、村级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抓好片区协作、交叉监督。开展村(社区)、乡镇、县市区重要民生、经济部门负责人“提级监督”试点,推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八)调研经费财政拨款收入6.43万元,支出6.43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全面推行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小巡视”式调研督导。

完成情况:开展蹲点调研,充分发挥基层监测点作用,推行基层评机关、下级评上级,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微信工作群、“督检考”等成果,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为群众办实事。

(九)办案专项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3,773.59万元,其他收入254.03万元,支出4,027.62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持续保持反腐高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腐败与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特征”和“四个任重道远”的重大判断,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永远吹冲锋号。

完成情况: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等14项专项监督,立案868件,追缴资金3,116.00万元,推动整改问题1625个,完善制度261项。

正风反腐力度更大。立案2328件、结案2330件、处分2175人,同比分别增长6.40%、5.30%、4.00%;严肃查处了王岳欣、张绪华、蒋晖军、罗展文、姚舜元、彭永杰等处级干部案件43件;联合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纪检监察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和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纪委开展“组地”联合办案,留置2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9起、处分284人,各项数据位居全省前列。开展线索、案件“动态清零”行动,市本级办结超期未办结线索625件、长期未办结案件63件、存量线索1249件,201件长期未处置线索全部“清零”。

(十)巡察经费财政拨款收入299.86万元,支出299.86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聚力政治巡察,上下联动格局筑稳筑牢。完成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

完成情况:五届市委巡察全覆盖,推动整改问题4144个、完善制度2175项,挽回损失4.6亿元。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118个、处理27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75个、移交线索35件61人。建立《怀化市对县开展巡察指导督导工作办法》等12项制度推动上下联动,在全省率先对县市区巡察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督导。

(十一)教育工作站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收入578.65万元,支出578.65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强化教育工作站教育职能,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不想腐的自觉。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用好红色文化、警示教育资源,抓好以案促改。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化风成俗作用,发展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倡导良好家风家教。

完成情况:1、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动态跟踪,定期梳理,监督问责。

2、强化纪律监督和派驻监督,抓实“上好一堂廉政课、梳理一套风险表、画准一张廉政像、谈实一次交心话、织密一张监督网”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全市所有市直单位均开展了专题党课教育。

3、立足根本职责,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落实落地,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十二)素质提升年其他收入25.83万元,支出25.83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从严锻造铁军,队伍自身建设提质提效。

完成情况: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清源善学笃行”为主题培训5313人次。刀刃向内立案纪检监察干部9人、处分8人。推行日报、周报、月总结、月安排,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质效。麻阳县开展现场模拟谈话等实战培训,提升干部能力。芷江县出台措施量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三)“纠四风”等专项整治经费其他收入59.01万元,支出59.01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持续纠风治陋,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完成情况:明确“四个从严处理”规定,开展违规吃喝“百日清查”大行动,在172个市直单位推行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深入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沅陵县创新红黄牌管理亮剑“庸懒散”,新晃县对20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预警管理,推动效能提升。

(十四)协同办案经费其他收入11.27万元,支出11.27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推行协作工作机制,形成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左右协同、优势互补的办案格局,解决人力、精力和时间不足的难题。

完成情况: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协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立案257人,处理处分676人。中方县抓严社保基金专项整治,追缴挽损710余万元。

(十五)追逃追赃工作经费其他收入29.86万元,支出29.86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不法利益和国家损失一起追。

完成情况: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全方位实施联合惩戒,坚决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坚决防范领导干部与资本利益集团不当交往。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一体推进防逃追逃追赃工作。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我委制订了《专项经费费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专帐核算”。资金开支审批手续完整,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授权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审批程序、合同协议审批程序、费用结算程序,明确物资、项目采购要求、流程,特别是对实施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财政相关项目评审、公开公平竞价等规定开展,在所有采购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相关财政要求执行,坚持勤俭节约、非必要不采购和廉洁自律纪律要求。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我委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管理。单位主要领导负责项目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的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我委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所有资产统一采购、专人管理、定期盘点、集中处置、严格追责,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对报废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新增固定资产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责任到人,从而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坚强领导下,新一届市委及时出台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和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市政治生态越来越好、发展氛围越来越浓、生态环境越来越美、群众“三感”越来越强、干群面貌越来越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保障安全”工作定位,把握“实事求是、换位思考、依纪依法、不枉不纵”工作准则,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呈现新成效、新变化。一是促进发展举措更实。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协助市委创新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优化营商环境“旋风行动”,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九条措施”“鼓励政商亲清交往”和“查处诬告陷害”“容错纠错激励担当作为”等制度,为全市发展护航助力。二是争先创优效果更好。严明纪检监察干部“十八个一律不得”要求、坚持“五个导向”推进专项监督等工作被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全省推介,12项工作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相关会议、内部刊物推介。市纪委监委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省文明标兵单位等集体荣誉11项,县市区纪委监委获省级集体荣誉6项。三是突破性成绩更多。协助市委严抓换届纪律,首次实现市县换届人选全部满票当选。坚持综合施策,全市检举控告量比上年减少443件、下降13.04%,为2015年以来最低。“清廉怀化”建设全面铺开,“清廉单元”创建、“清廉基地”建设、“清廉平台”搭建一体推进。四是专项监督成效更佳。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等14项专项监督,立案868件,追缴资金3116万元,推动整改问题1625个,完善制度261项。五是正风反腐力度更大。立案2328件、结案2330件、处分2175人,同比分别增长6.40%、5.30%、4.00%;严肃查处了王岳欣、张绪华、蒋晖军、罗展文、姚舜元、彭永杰等处级干部案件43件;联合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纪检监察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和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纪委开展“组地”联合办案,留置2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9起、处分284人,各项数据位居全省前列。六是办案效率更高。开展线索、案件“动态清零”行动,市本级办结超期未办结线索625件、长期未办结案件63件、存量线索1249件,201件长期未处置线索全部“清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安排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经费缺口较大。办案任务重,事务繁杂,项目经费略显不足。

2、部分预算资金下达较迟,来不及使用,导致资金结转较多。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大预算安排力度,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项目经费。

2、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追加预算经费。


市纪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_01.jpg


市纪委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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