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以 “一通报四提示” 推进巡察整改 “后半篇文章”
据了解,为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在省委巡视办、市委巡察办指导下,洪江市率先在全省设立市委巡察整改督查室,从市委办、市政府办划转行政编制2个,并从乡镇班子成员中选拔2名领导干部专职负责全市巡察整改工作,归口市委巡察办管理。
巡察整改督查室成立以来,以“一通报四提示”为抓手,做到常提醒、多督促,有效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巡察整改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已对六届市委第一至第九轮常规巡察和乡镇集中供水、学生营养餐等5次专项巡察开展整改评估,第一至第九轮常规巡察共反馈问题3292个,整改完成3229个,整改率98.09%。
“一通报”即巡察整改情况通报。洪江市委巡察办坚持每轮评估情况向书记专题会和市委常委会报告,并提出问责处置建议。据统计,2024年来,共印发巡察整改情况通报4期,推动约谈巡视巡察整改不力单位14个,推动组织处理30余人,纪律处分20余人,批评及诫勉谈话130余人。
“四提示”即向被巡单位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提示,明确巡察整改的时间节点、任务清单;向分管市领导印发巡察整改工作“一岗双责”提示,提醒其关注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巡察整改情况;向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组织部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提示,提醒其履行好全面监督或日常监督责任;对“一把手”有调整的单位新任负责人印发履行巡察整改责任提示,确保巡察整改不断档。2024年以来,共印发相关提示函63份。
“‘一通报四提示’既是工作提醒的一种方式,也是压实责任、督促落实的重要手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洪江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市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来源:洪江市委巡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