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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怀化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24 15:4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5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6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政法委坚持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不见成效不罢休的精神,夯实整改基础、坚定整改决心、深化整改措施,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高规格成立市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四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反馈问题逐一销号。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修订完善政法运行机制、委机关内控等相关制度,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审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带头领办重点难点具体问题,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先后4次督导调度巡察整改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全委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截至2025年1月7日,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1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巡察移交的27件信访件,已办结27件;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18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

1.问题1:理论学习不深入整改情况。如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按要求学习有关应学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组织19次委务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二是严格落实全省县处级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制定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有力确保理论学习学深学透;三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每次中心组学习至少安排2人作中心组发言,组织班子成员深入交流研讨,有力提升学习效果。

2.问题2:结合实际抓落实不够。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不够,衔接机制和平台建设成效不明显,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行不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推动“双向衔接”工作。2024年10月,省委改革办明确我市为“双向衔接”试点市州,组织市直政法部门召开推进会、赴全市各县市区实地调研督导等方式,持续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强力推动办案平台深度应用,全市政法部门通过办案平台办理非涉密刑事案件占比和“单轨制”案件占比均超过95%。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够深入

1.问题3: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与市委巡察办联动开展政治督察、同步开展纪律作风巡查,从市直政法单位抽调5人在市直单位进行交叉督察,从各县市区政法委抽调13人在县市区政法系统进行交叉督察。二是市委政法委向市直政法单位印发《做好怀化市市直政法单位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和市直政法单位政治督察情况报告,督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最大程度发挥巡察与督察“双剑合璧”作用。

2.问题4:政法领域单位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打折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法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印发了重申政法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相关要求的通知至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单位,进一步厘清请示报告工作的责任、范围、程序、内容和时限。二是建立健全领导批示贯彻落实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落实举措、加强跟踪督办。2024年向省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18件,市委、市政府51件,高效落实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件13件,市直政法单位和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73件,督查督办200余次。三是已将县市区政法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督察、政法委员述职重要内容。

3.问题5:列席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滞后,2022年市本级才落实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作出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2022年、2023年、2024年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已严格落实派员列席民主生活会制度。

(三)反馈问题:发挥统筹协调职能还有差距

1.问题6:司法救助效果有待提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湖南省国家司法救助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怀化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二是推动平台应用。全市政法部门救助案件已全部录入救助信息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切实有效避免部门间多头救助。同时平台以标准化流程、透明化操作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精准开展救助。全年共救助案件367件、救助人员411人、使用救助资金651.28万元,我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率居全省第一。

(四)反馈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够有效

1.问题7:统筹基层综治存在短板。在规范化建设、人员配备、运行效果上处于全省靠后位置,乡镇综治中心空转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动13个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207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整合利用司法所、派出所、信访等阵地和资源,基本实现业务协同、高效便民、集成作战。二是全力推动全市2772个村级综治中心与警务室共建共用,守牢源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第一道防线。三是综治中心依托综治信息平台开发“三源”共治动态管理模块,应用“红橙蓝”三色风险预警功能,强化矛盾纠纷事件系统预警。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中方县桐木镇综治中心经验做法得到《湖南政法动态》《长安评论》推介。

(五)反馈问题:法治护航经济发展有欠缺

1.问题8: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待改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出台“怀企于心 化忧助企”二十条措施,聚焦优化政法服务、完善企业账款拖欠化解机制、加快建成国际陆港区法务中心等方面助力法治化营商。二是全面贯彻审慎执法办案理念。公安机关对涉企行政案件推行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通过“活”查封、“巧”处理,有效减少执行措施对涉案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三是着力提升涉企财产刑执行监督质效。市检察院与市中院建立法检工作交流会商机制。

2.问题9:推动案件执行的质效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保障及时兑现涉企案件胜诉权益。市中院联合市公安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13家单位先后建成不动产查询系统、车辆查控专线、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一网打尽”。二是加强突出问题整治。督促开展全市执行领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加强涉执行信访事项督办。反映执行领域信访事项,全部督促办结。

(六)反馈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系不够完善

1.问题10:统筹部门履职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围绕深化企业准入、推进行政审批、提升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把好准入关。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登记把关,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登记相关内容,认真落实“双告知”制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不得将“黑名单”或失信人员设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员。二是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及时将全市涉及“证照分离”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录入“湖南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市直有关单位,共享企业信息。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对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养老领域”经营主体开展了突出问题专项摸排。

2.问题11:铁路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铁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举办铁路安全法治讲座4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50万册,赠送购物袋、水杯、抽纸、扇子等宣传物品,受教育群众达70余万人。二是定期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化解消除涉铁矛盾纠纷84起、涉铁安全隐患563处,移交铁路部门整改11处,整改率达100%。三是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压控铁路交通安全事故,对发生的事故案件实行“一案一倒查、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整治”,切实扭转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确保我市铁路交通运输畅通和安全稳定。

(七)反馈问题:执法司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1.问题12:组织案件评查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案件评查。印发《2024年度涉企案件专项评查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评查核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涉企案件评查和重点信访案件集中评查。二是推动执法检查。会同公检法部门先后对洪江市、靖州、会同等县市区执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同时大力推动市直政法各单位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三是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对评查发现的瑕疵案件已全部整改到位。

2.问题13: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党委政法委领导监督。依据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案件会商工作流程,明确提请会商的案件类型、流程和结果运用。二是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三是持续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怀化市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注重发挥检察机关专业优势,推动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相互配合、同向发力。

(八)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问题1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需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七次集体学习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委领导班子的思想认识;二是委领导先后2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体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下发《个人述职报告撰写要求》至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明确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保密工作等工作责任的情况写进报告。四是深入落实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月排查月研判”制度和突出问题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将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任务逐项分解压紧压实到相关领导、部门和科室,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实现“全链条一体赋责,全周期动态管理,全要素聚能化解”。

2.问题15:保密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坚持保密工作与政法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推动落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健全委机关保密工作制度,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2024年,修订完善定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涉密信息系统维护等制度规定。三是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扎实开展办公电脑自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确保物理隔离防护到位。四是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在委机关大屏常态化展示新《保密法》及保密宣传教育相关内容,制作《保密工作十五个“不准”》提示卡,发放至每位干部职工,有力营造人人保密浓厚氛围。

3.问题16:对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发展的指导不够。如2023年鹤城区政法委今日头条号转发《女大学生穷游被58岁村民囚禁》一文,来源系社会某自媒体账号且为虚构信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县市区、市直政法单位对相关文件的学习1次,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新媒体发布和报道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督促指导。不定期开展对县市区、市直政法单位新媒体进行动态巡查,每月下发一份重点舆情风险提示函,对舆情风险及时提醒并给出指导意见建议,防患于未然。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压紧压实县市区、市直政法单位工作责任,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新媒体运营监测巡查机制和信息发布审核“三审”制度,切实提升新媒体运营风险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九)反馈问题:落实“两个责任”有欠缺

1.问题17:2022年来,市委政法委没有牵头开展全市性政法系统集中性警示教育,仅通报一次相关案例,警示教育形式单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做好全市政法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组织政法单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初心与蜕变2023》警示教育片、参观怀化市清廉文化教育馆。二是调取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政法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制作《全市政法系统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500本下发政法各单位,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三是下发《怀化市4起政法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至市县政法单位开展集中学习,推动实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2.问题18:对政法单位执行“三个规定”督导检查不够,2023年全市共有12个单位零填报,公安系统、司法系统零填报单位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范畴,组织政法系统重点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点难点问题的答复意见》、最高检《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等内容,进一步增强执行“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的自觉性和准确性。二是市委政法委通报4起政法领导干部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三是市中院通过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的形式多次对全市基层法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2024年3季度以来,全市法院系统每百人平均填报数在全省正向排名保持第2位。

3.问题19: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有待加强,斗争精神有欠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待改进,推动驻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协助开展廉政教育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好机关纪委职能作用:1.机关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正风肃纪的“前哨”作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表》13次,协助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完成专项监督5次。2.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廉政提醒,提前发布廉洁过节通知7次。3.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观看《初心与蜕变2023》警示教育片、参观怀化市清廉文化教育馆。调取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政法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信息,制作《全市政法系统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下发给全体干部职工。4.持续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源头治理,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23个,逐一制定防控措施30余项。二是加强纪检组监督职责:1.政治监督精准有力。参加监督单位党组会议全程监督“第一议题”制度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20余次,监督“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部署60余次,列席指导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10余次,积极监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日常监督落实落细。参加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议100余次,与监督单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20余次,对监督单位干部进行廉政审核鉴定60余人次,抓紧抓实重大节日纠治“四风”监督检查。3.专项监督走深走实。督促监督单位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深入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认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4.源头防控常抓不懈。对新修订《条例》在监督单位进行宣讲解读,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观看《初心与蜕变2023》警示教育片等,与市委政法委4名新任副科级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十)反馈问题:政法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不够严格

1.问题20:政法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结合政法领域专项巡察同步开展政治督察,督促政法各单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深入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三是持续深化政法系统“绝对忠诚、勤学善谋、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建设活动,深入实施“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大检查大整顿、执法司法顽疾专项整治。四是举办政法系统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60班次,警示教育会议40场次,赴清廉文化教育馆接受教育13批次2316人。

(十一)反馈问题:内控机制有待完善

1.问题21: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委机关各项制度进行全面自查,并根据最新文件要求,2024年新制定制度1件,修订10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持续推动各项制度落实落细落地。

2.问题22: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依据相关规定,修订市委政法委采购、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按制度抓好落实。二是规范采购流程。实行统一实施和自主实施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需求申报、审批、按程序采购、验收、结算等流程,并自觉接受机关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三是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要求,3万以上金额必须经过委务会审议通过才能开支。同时,按要求将“三重一大”事项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

3.问题23:市铁护办支付以奖代补工作经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铁护办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各涉铁乡镇已按要求补充完善报销凭证;三是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问题24: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将14台茶吧机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并纳入本委固定资产系统管理。二是完善制度。依据相关规定,修订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抓好落实。三是严格管理。2024年,对全委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一一核对、落实到人。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应当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应纳尽纳,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明确资产保管责任人、定期进行对账、开展资产清查盘点等资产管理方法,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使用有效。四是加强教育。强化对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相关人员业务培训,约谈提醒相关人员。2024年,组织全委干部职工业务培训3次。

5.问题25:市铁护办2023年新增电脑、报警器和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纳入“固定资产”台账登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铁护办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市铁护办已建立完善固定资产台账。三是将2023年新增电脑、报警器等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纳入“固定资产”台账登记。

(十二)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够规范

1.问题26: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9日,市委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就此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集中会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明确要求再出现此类问题严肃追责。二是2024年5月10日已将2020年发放的燃气安装补助1900元退回财政账户。

2.问题27: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财务政策和制度进行梳理,更新单位内部会议、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将相关办法印发至各科室,抓好单位内部的制度学习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对报账材料不齐备、不符合程序的坚决不予以办理报销;三是严控会议支出,目前没有出现超标情况。

3.问题28:市铁护办报销凭证购买方与报账单位不一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因工作人员失误,把怀化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办公室出差发票抬头写成怀化市委政法委,因发票时间跨年度,不能更改,已提供出差证明。二是作出说明。市铁护办就此事项已作出说明。三是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问题29:财政资金使用欠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相关费用已补缴到位,款项已交至市财政局指定账户。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5.问题30:项目建设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怀采购〔2020〕21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怀政办发〔2023〕10号)等文件规定,规范项目建设。

(十三)反馈问题:党建工作不扎实

1.问题31: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仅限于听述职报告、组织考评、资料查阅等,方式方法单一,结果运用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述职评议。在年初对所有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述职评议,市直机关工委对党委书记、本委机关对4个党支部书记组织了述职考评。2025年一季度对支部书记上一年度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评。二是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党务干部参加了中央、省委、市委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参加省委政法委“政法讲堂”、市委能力素质提升、党性党风党纪专题培训、支部书记培训、支部委员培训等各类专题培训班。三是抓实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行“党建+”工作模式,制定全市政法系统《“六大行动”实施方案》“怀企稳于心优化助企”二十条措施,评选表彰“共产党员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在职支部书记考评“好”等次行列,个人年底考核中充分考虑评为优秀等次。

2.问题32:有的支部抓“三会一课”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干部开展“三会一课”资料收集、记录归档等工作培训3次,2024年度已组织本委机关4个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考评。同时,各支部书记在所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述职,确保“双述双评”落实到位。二是机关党委约谈相关支部书记,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等基本原则,规范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3.问题33:个别支部以组织生活会、职工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代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委机关各支部均制定主题党日工作计划,2024年先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集体过“政治生日”等活动20余次。二是组织党员开展关爱慰问活动10余次、为群众办实事20余次,帮助解决经费20余万元,发动爱心捐款2余万元,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累计达7500多小时,全市排第12名。

(十四)反馈问题:政法队伍激励机制不完善

1.问题34:干部队伍的活力有待激发,法律专业人才流失严重,市委政法委对机关非领导职务岗位的干部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政法系统优秀干部提拔使用力度,强化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和培养。二是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2024年加大公开招考和逐级遴选力度,优化员额法官检察官年龄结构。三是加大政法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建立常态化表彰优秀政法干警工作机制。四是制定市委政法领导班子成员和调研员工作分工文件,明确了委机关调研员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工作考核问效。

(十五)反馈问题:个别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1.问题35:2019年,市委巡察组反馈34个具体问题,其中第8个问题“原班子成员涉及刑案”的问题整改不深入,未举一反三开展整改,佐证资料过于简单,效果较差,在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政法系统仍有较多政法干部违纪违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政法系统警示教育,通报4起政法系统典型案例,组织政法干部观看《初心与蜕变2023》警示教育片、参观怀化市清廉文化教育馆等,实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二是结合本轮巡察同步开展对政法单位的政治督察和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督查检查,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深化队伍正风肃纪。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锻造过硬政法铁军。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针对需持续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问效,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持续完善制度设计,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让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习惯、一种风气。

三是持续推动政法工作提质增效。以本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主线,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推动平安怀化、法治怀化建设成效更足、底色更亮,为奋力推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贡献政法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2713712;邮政信箱:怀化市委大院第二办公楼221室,邮编:418000;电子邮箱:hhswzfw2713712@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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