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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24 15:4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6日,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4个方面12类39项具体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中院党组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不讲条件、不回避遮掩,真诚接受、照单全收,迅速行动,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力量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任务分工和整改时限,全力以赴推进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党组书记、院长左牧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伍飞,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中院党组成员袁江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远红任副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伍飞兼任办公室主任,督察部门负责人(机关纪委书记)、机关党委副书记杨永洪为办公室副主任,其他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中院督察部门。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整改要求;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6月底,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对照问题清单,一条一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具有97条具体整改措施的任务清单,将责任落实到9位责任领导、14个实施责任部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先后6次碰头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零遗漏、全覆盖。

截至12月10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3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巡察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巡察移交的79件信访件,已办结79件;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24项,挽回损失3.04万元,问责追责20人。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政法工作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

(1)传阅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不够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一文一签”制度,收文后第一时间呈送院领导批阅。进一步规范文件传阅、督办流程,定期清理15个工作日内未传阅完毕的文件,确保相关会议、通知和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到位。2024年以来,所有文件均在15个工作日内传阅完毕。

(2)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每月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由党组书记、院长亲自审核把关。2024年4月份以来,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不超过2个,学习内容不超过6项。

(3)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每月印发《机关党支部工作指引》,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项提示,确保“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无遗漏。2024年以来召开了43次党组会,进行“第一议题”学习43次。

2.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

(4)坚持能动司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参谋不够、参与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聚焦主责主业,狠抓提质增效。定期通报审判质效情况,将质效数据落实到个人,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健全交流机制,加强业务指导。通过个案交流、类案指导、数据会商等形式,与一审法院、怀铁法院进行小切口、深层次、面对面的交流指导,共同提高审判业务水平。抓好府院联动多元解纷,落实《怀化市2024年府检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操简要》,合力推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解纷主渠道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

(5)执行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和市委巡察组工作要求,印发《关于整治执行领域顽瘴痼疾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围绕六项突出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重点整治,全面规范全市法院执行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整治执行领域顽瘴痼疾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持续到12月底,对存在的问题继续跟踪问效,深化整改落实,推动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2024年以来市中院本级终本案件,明显下降,2023年在全省执行工作考评中列全省第五位,考评名次排位明显提升。

3.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6)发挥指挥棒作用不够,指导基层法院工作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力度。针对基层法院执法办案各项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今年来先后印发加强有关工作的通知6份,发出工作提示8份,指派人员到麻阳、中方等法院现场为审判质效“把脉会诊”5次,指导中方、辰溪、溆浦等多个基层法院出台阅核制规范性文件,目前13个基层法院均已出台阅核制规范性文件,阅核制在全市法院得到全面落实。中方法院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麻阳法院脱薄争先工作得到上级法院肯定。

(7)落实新时代法院审判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持续提升全市法院司法审判质效,把2024年定义为“审判提质增效年”,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审判提质增效年”活动,制定印发《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使用手册》。中院党组坚持每月听取执法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专题调度,每两个月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扎实推进程序空转治理、诉讼调解挖潜、速裁快审增效、积案清仓预防等四个专项活动,努力把“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突出效果”导向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市法院80%以上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同比实现趋优向好。

(8)关于司法责任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精准适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责任追究、经济处罚、绩效奖惩等方式,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印发了《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工作规定(试行)》,对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错案进行制度层面的纠治。用足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真正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促使被审查调查对象和有关涉案人真诚认错悔罪,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9)担当作为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着力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中院党组切实把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紧扣中央政法委2023年对湖南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的反馈情况,对照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明确归纳的问题,全面自查起底立案信访、审判执行等方面的具体问题32个。截至目前,从9个方面对2023年以来的329件“七类案件”集中开展了自查,自查出来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将全部入额院领导编入审判团队,坚持每两个月统计分析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定期提醒提示。

4.司法为民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

(10)破产案件清理成效不明显,用好用足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破产案件办理力度,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确保破产积案尽快清积。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已审结破产积案19件。严格落实《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加大预重整简易程序适用力度,缩短结案周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破产审判法官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11)信访办理程序不顺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学懂吃透“有信必复”工作要求,深刻认识落实“有信必复”是化解信访的“牛鼻子”。8月份,左牧院长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专题强调“有信必复”工作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畅通涉诉信访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动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执行《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来信来访处置办法(试行)》等规定,推动涉诉信访源头治理,遵循“有信必复、及时回应,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分类处理”的原则。

(12)拍卖辅助机构选定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下半年市中院对选取拍卖辅助机构进行了整改,对拍卖辅助机构进行更新,报名的7家机构全部确定入围我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名单库更新后中院采取一案一委托方式选择拍卖辅助机构,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拍卖辅助机构的选取顺序。严格落实《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网络拍卖工作。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有差距,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工程项目领域廉政风险存在

5.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有不足

(1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强力推动“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今年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专题研究推进党纪学习教育4次,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5次,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1次,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带头为党员干警讲授专题党课14场次。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推动谈心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紧密协作,紧盯“关键少数”,开展廉政监督谈话。落实《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审务督察的工作方案》,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狠抓“三个规定”填报刚性落实,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填报作为重要的监督手段。

(14)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明确领导班子中各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任前谈话制度。7月组织新进的12名干警进行了任前谈话,由市纪委监委驻中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对新入职干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建立廉政档案,签订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承诺书。对7月份选拔任用的3名科级领导干部以及9名职级晋升的干警进行任职前的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

(15)干部警示教育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全院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警示教育,深刻汲取赵某、肖某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三联三同”会议7次,各支部结合党日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有所弱化

6.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有偏差

(16)党组会议议事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事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非党组成员对“三重一大”事项仅发表意见建议,不参与表决。

(17)执行“末位表态制”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党组会议决策时,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党组书记最后总结发言。会议相关情况逐一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末位表态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8)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做好会前沟通酝酿工作,坚持党组会前将相关议题材料送达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认真研阅材料,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并发表具体意见建议。严格落实《中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务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43次,院长办公会16次。

7.基层党建工作有欠缺

(19)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中院机关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支部书记列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深学细悟“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每月印发《党支部工作安排》《“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参考方案》,坚持月提醒、季督查、半年调度和年度评估,强化跟踪问效,不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机关三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和整改,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其余各支部对照反馈问题进行了逐一整改,在巡察反馈后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三会一课”等制度要求开展党内生活和支部活动。

(20)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严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中院机关党务干部积极参加市直工委举办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强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支部换届、改选、增补等程序的指导培训,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紧盯党支部换届不及时、逾期不增补、支委成员调整不及时等问题,编制《换届工作流程图》等资料,推动选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每季度印发《工作提示》,对支部换届、改选、增补等情况进行梳理,发现存在问题的,点对点督促指导整改到位。强化举一反三,加强向市直机关工委的请示汇报;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指导督导,做到程序上严丝合缝、操作上规范有序、组织上有条不紊,确保各支部党员结构合理、能力素质过硬,为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8.选人用人不规范

(21)干部出入境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清理。将排查出来的人员以及巡察发现的张某等9人纳入登记备案人员范围,及时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更新、撤销、新增《纳入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截至7月已对全院科级退休干部19人进行备案登记。

(22)干部人事档案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原则,以“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严格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和新进人员档案审核。选优配强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调整1名责任心强、业务相对熟练的同志,专门对人事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和整理,及时完善,从严收集,确保材料应归尽归、内容齐全、真实准确。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培训,对相关档案管理法律制度及各项工作要求进行普及宣传,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做好档案接收、审核、查阅、使用、转出等关键环节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23)聘任制书记员未任职审判辅助岗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和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聘任制书记员的管理,下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实施细则》,2名综合部门聘用制书记员已调整至民二庭和速裁团队。10月底印发《关于明确陆杨芳等7名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陆杨芳等7名聘用制书记员的工作岗位。

(24)干部培养缺乏规划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落实《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优化细化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目标要求,畅通年轻干部交流渠道,采取公开遴选等多种方式,推进人岗相宜、人尽其才。2023年以来,市中院机关选拔了4名80后的中层正职,推荐2名80后干部任基层法院院长,3名中层副职任基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推荐1名年轻干部与党委部门1名年轻干部交流任职。目前,下一届换届人选储备比较充足。加强干部的政治轮训和专业训练,制定《全市法院2024年教育培训计划》,大力培养一批专业型青年业务骨干。组织全市法院77名领导干部、136名80后年轻干警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推动“年轻干部培育”工程落实落地。

(25)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对法院全体人员进行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挂钩。对年均办案不足30件的员额法官进行约谈,年底考核奖金分配列入第三档次。对既有员额法官办案实行定额管理,对连续两年完不成审判任务的员额法官启动退额程序。已对1名长期未办案的员额法官按规定退出员额序列,转任综合行政岗位公务员。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推荐,组织开展“干警最期盼的一件事”活动,切实解决干警在职级待遇、履职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深入推进“积案清仓预防”专项活动,结合民事繁简分流,细化分解民事审判每周、每月、每季度的办案任务,进一步加强审限管理、加快办案节奏,努力提高民事结案率和法官人均结案数。严格落实随机分案制度,探索出台院庭长领办“四类案件”制度,切实兑现标准件折算,提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积极性。

(四)反馈问题: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还有不足

9.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还有不足

(26)上轮巡察指出存在“党组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有偏差,包揽行政事务”现象,本轮巡察发现市中院2023年仍然存在党组会包揽行政事务的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务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细化“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进一步厘清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和院务会功能,明确界定相关议题范围,坚决杜绝党组会包揽行政事务现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我院党组将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持续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运用、巩固和深化好巡察整改成果。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扛牢院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好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向纵深发展。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问题意识,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持续深化、坚决抓好整改措施的贯彻落实,定期总结整改措施落实成效。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倒查制度漏洞,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2733157;邮政信箱: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616号(邮政编码:418000);电子邮箱:hhzjfycc@163.com。

                        

                    中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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