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清廉怀化"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码上监督马上办"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微信扫码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本级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怀化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24 15:1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37日至5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司法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巡察反馈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扛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市委第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当即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035个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度。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市强戒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责任科室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各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分别牵头责任科室认真落实整改办和督查工作组协调督办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查,跟踪落实。市司法局整改办和督查工作小组对照问题清单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落实、调度督导巡察整改工作多次主动上门到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组汇报沟通,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做到事事心中有数、措施应对有效、问题整改到位

截至20241130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0个问题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阶段性完成4个。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3项;挽回损7.78万元,清退资金4.92万元;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2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含整改完成事项和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

1.对于巡察组指出的市司法局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还不够到位,对2023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件精神未进行传达学习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以及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二是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要求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学习讨论,做到学习通知、学习方案、交流讨论材料等资料完备。三是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进行了补学

(二)反馈问题: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2.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乏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推动。2024年以来,局党组加强与市政府对接工作汇报,积极争取市政府常务会议3次研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开展调查研究。对全市法治政府、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怀化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分析报告》《怀化市行政执法质量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分析报告》,全面分析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意见,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三是坚持示范推进。以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质量、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专题调研为突破口,全面起底法治建设短板弱项,针对性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行动及其“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公共法律服务优化行动、法治特色品牌培育行动、公民法治素养践行行动”四个子行动,引领带动法治怀化、法治社会建设走深走实

3.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作公共法律服务阳光牌,挂在村部办公场所墙上,方便群众联系,以便更快捷地为群众解决法律难题,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用法能力,对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进行有效补充。三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高村民法治素养和维权意识。四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与市委政法委一起筹建怀化国际陆港法务区,为怀化国际陆港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4.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党组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重点抓,通过局领导不定期深入基层一线督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多次下县下乡督促指导、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开展交叉评查活动等方式,有力有效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获得省司法厅充分肯定,在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的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推进会上,我局作了全省唯一一个经验发言。

5.及时跟进服务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招引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来怀设立分所。二是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合作组建10涉外法律服务团队,服务全市涉外法治。三是积极培养本地涉外律师,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大对本地涉外律师培训力度,提高其涉外事务法律服务能力。四是主动参与“五新四城·法治护航”专项行动,组织法律服务团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确保政府及其部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反馈问题:服务怀化高质量发展,强化法治护航作用效果不佳。

6.依法治市统筹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全面依法治市运行机制。严格对标对表出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全力抓好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反馈问题督察整改。二是建立“法治督察+党委巡察”常态化机制。积极探索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协作配合、有机贯通机制,与市委巡察办共同起草《怀化市推进巡察监督与法治督察工作贯通协同的若干措施》,首次将法治建设专项检查纳入六届怀化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内容,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全面从严治党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三是制定出台了《怀化市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办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集中述法主体。每年确定6-8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现场集中述法,其他人员进行书面述法,述法综合评定结果作为述法主体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制定了督察方案及督察工作细则,相关直部门抽调人员组成2个督察组,鹤城区2区县市人社局4直单位开展了实地督察全面了解被督察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2024924日—27日中央督察组来我市开展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怀化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经验得到督导组充分肯定。五是督促县市区认真组织召开各协调小组会议。各县市区都已召开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对“谁执法谁普法”履责报告进行评议,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7.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起草了《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方案》。二是围绕怀化国际陆港建设、5+N”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大部署,在鹤城区法院国际陆港区法庭筹备设立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主动与鹤城区人民法院怀化国际陆港人民法庭衔接,在陆港法庭设立了司法辅助工作室,并派专人入驻,从事司法辅助事务。四是深入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等活动,安排108名律师志愿者在怀化国际陆港法院轮流坐班,为怀化国际陆港提供法律咨询。五是及时制发《怀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落实方案〉的通知》,有效提升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推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8.公证服务跟不上市场需求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合作制公证机构发起人团队,引入一支年轻化、高学历、执业能力强、事业强的合作制公证机构发起人团队。《湖南省怀化市合作制公证机构设立方案(草案)》经司法部公证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通过,目前正在司法部进行审批程序。二是加强对县市区公证工作指导。202311月至12月,洪江区、芷江县、新晃县通过公证人才培养和引入,公证机构已先后恢复执业。中方县局已将一名公证员纳入公开招考计划,招考人员到位后,争取在1-2年内恢复执业。目前中方县公证业务由怀化市天桥公证处承接办理。

9.行政执法监督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推进包容审慎执法。2024年以来,我局积极发挥监督职能,督促各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完善落实首违轻微不罚、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并将清单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公布。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落实监督职责,创新监督方式,与市人大、市政协、市优化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律协建立监督联动机制,设立怀化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平台,督促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起草制定《怀化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面向全市公开选聘48行政执法监督员组建怀化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三是切实发挥行政复议作用。利用好、宣传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政府网站、“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等互联网平台,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通道。四是健全完善衔接配合机制。贯彻执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湘司发通〔202421号)等文件要求,在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专门设置了复议、诉讼衔接窗口。五是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理案件均能做到接案立案及时准确、调查取证全面深入、告知程序清晰到位、听证程序规范公正、决定审批严谨合法、送达程序及时规范。参与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能充分考虑法律的效力层级、新旧法衔接、从旧兼从轻原则的运用,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

10.基层矛盾摸排化解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警源、诉源、访源“三源”共治的工作要求,加强诉调、访调、警调、检调对接,配合做好案件分流调处工作。与综治中心、派出所、信访等阵地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高效便民、集成作战。同时进一步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履职能力和服务本领。

(四)反馈问题: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1.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协助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构筑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全程全员意识形态工作矩阵。二是压实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要点、党建述职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小落实。三是深化理论武装。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四是做大做强舆论宣传。与怀化日报、湖南日报、新湖南、湖南法治报等主流媒体合作,大力宣传怀化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局机关干部个人的微信群、QQ群和公众号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登记,对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工作群、自媒体加强监管和引导。坚持“三级”审核把关制度,严格审核发布内容,防止舆论风险。

12.法制宣传教育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怀化市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市直及中央、省在怀有关单位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划分普法“责任田”。组织开展2023年市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责报告评议活动,推动普法责任部门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二是扎实开展普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和入户宣传、线下宣传和线上宣传相结合,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与市文旅广体局联合组织开展“法治进文旅场馆”活动,并在全省2024“法治进文旅场馆”活动总结会上代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作经验交流发言,怀化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2024“法治进文旅场馆”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是丰富普法形式。开设“村村响”以案释法普法广播专栏《普法进农家》同时将节目音频改编成《普法进社区》,并转发至居民小区微信群,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湘’遇非遗,法治同行”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大赛,推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文化作品荣获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3个优胜奖,怀化市司法局荣获优秀组织奖。四是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全市学法考法工作继续实行分众(区域)分类(系统)学法考法模式,全市共有130138人参加了学法考试,参考率99.61%,通过率99.53%

反馈问题:针对主体责任压实不够的问题。

13.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武装。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辅导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三是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等内容,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市廉政文化教育馆开展警示教育,重新梳理填写廉政档案,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遵规守纪重要性的认识,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4.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分管领域工作。二是通过例行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约谈等方式,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六)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15.违规发放燃气补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违规发放的燃气安装补贴予以收缴。目前,收缴的违规发放燃气安装补贴已存入怀化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16.党建活动违规报差旅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495日市强戒所已将违规报销的差旅费收缴至怀化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17.超标准购买商业保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加大对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并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把关,坚决防止执行中的偏差,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18.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车辆管理,优化车辆调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2024年车辆运行经费同比下降了5.3%

19.公车维修费用存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怀化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以及中共怀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意见,对时任办公室主任滕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任办公室主任崔某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所领导肖某以及3名司机进行批评教育。

(七)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20.将费用转嫁给二级单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查,我局每年按照怀扶组办发〔201740规定完成帮扶任务。我局二级机构怀化仲裁委秘书处和市天桥公证处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系自愿参与帮扶。

21.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怀化学院的沟通协作,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二是对法考基地建设项目加强论证审核,制定详细的用款计划,对项目施工、设备采购等各项环节进行监管,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于法考基地建设项目上,避免资金浪费和挪用。三是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随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警和应对,并多次到怀化学院对法考基地建设项目经费进行查看和审核。

22.应收账款未及时清理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对应收账款挂账情况进行了再清理,目前已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的规定,委托湖南正湘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经济鉴证,待经济鉴证结果出来后再报财政部门批准核销。

23.执勤津贴发放标准与上级文件不一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问题属于经办人员填写错误,并于2020917日,已将执勤岗位津贴发放标准填错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八)反馈问题: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24.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天桥公证处支部已于418日更新党务公开栏中党员公开承诺书、党费缴纳明细、党员积分管理等内容,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5.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不够丰富,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机关三支部进一步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如组织支部党员开展法制宣传、到社区开展卫生清扫、观看警示教育片、前往清廉文化教育馆开展参观学习、集体过政治生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等。

2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机关二支部书记在当月组织生活会上,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直面问题,不将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九)反馈问题:选人用人不规范。

27.越权出台科级干部选任文件。市强戒所出台《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违反《公务员法》等上位法律法规,擅自将提拔副科、正科的年龄进行划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废止《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二是全面清理局机关及市强戒所出台的相关制度,对不符合上级规定的一律废止。三是严格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文件规定,绝不允许在执行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

28.干部出入境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未备案人员黎某等16人的信息报至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进行登记。二是对江某等35人出入境证件已按要求由市司法局政治部和市强戒所政治处分别保管。三是及时更新登记备案信息,严格落实证件集中管理,审查审批制度。

29.辅警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辅警余某某提出严肃批评,并在全队进行通报,给予其扣考核分一分的处罚。二是不定时开展警容警纪的专项检查,发现着装不规范的,给予扣分处罚。三是要求全体干警及辅警除工作原因,都不得着警服出所。

)反馈问题:市司法局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

30.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市司法局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市人大等11家出资单位召开了“怀化市森隆林场遗留问题处置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森隆林场进行清算,并依据法律规定从根本上解决怀化市森隆林场遗留问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怀化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保持工作责任不松、标准要求不降、推进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整改工作,以整改成效助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治导向,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强化法纪意识,着力提升干部依法依规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力打造信念坚、本领强、作风硬的司法行政铁军。

(二)紧盯关键少数,从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党组书记、局长要带头示范,班子成员要带头扛牢责任、带头学习宣传、带头谋实举措、带头增强本领,锻造“讲政治、顾大局、作风实、能干事”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提升局党组观大势、谋大事、抓全局的能力,切实把整改促提升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中。

(三)坚持长效长治,以整改推动工作提质增效。此次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找准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和工作机制中的短板漏洞,运用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持续深化改革,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针对长期整改任务,定期研究推进,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整改成效助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2721873;电子邮箱:hhsfjzzb@163.com

中共怀化市司法局党组

20251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