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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24 15:1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进行了巡察。6月25日,巡察组向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聚焦四个方面问题,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实际,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压力,落实闭环管理,并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切实做到“条条有整改、时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党委书记王立业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职责,梳理巡察反馈意见,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分解细化具体问题,逐个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并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多次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督导,做到明举措、压责任、听进展、督进度,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5个问题3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7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6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4项,清退资金21151元,问责追责4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政治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够。

1.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巡察反馈有关重要内容传达学习不到位的问题,今年4月9日的党委会作为“第一议题”内容传达学习,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之前均已按要求开展。(2)结合党建工作,制定完善《中共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以支队党委1号文件下发。从2024年4月开始实施,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要求执行到位。(3)在党委会理论学习中,提前将学习内容发给党委成员进行学习,做好讨论发言准备。党委会上,党委成员充分结合分管工作进行讨论发言,并形成具体落实意见。

2.运用法治思维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常态推进,同时加强党员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制定完善完善学习计划,强化系统深入学习。(2)建立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度,对重大执法事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研究、辅助决策,加强对执法工作和重大执法问题的督导检查。(3)完善依法依规决策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提供法制咨询服务,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与天信公司、金苑宾馆的历史遗留问题。

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欠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部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队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筑牢民辅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根基。(2)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李勇进、姚舜元案为镜鉴,在全警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大讨论活动。(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市清廉文化教育馆,观看《警钟》等警示教育片。(4)加强监督执纪,盯紧执法办案、选人用人、项目工程、行政审批等关键领域,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队伍管理。

(二)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4.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队党委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严格执行并长期坚持。(2)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民警思想动态和支部、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全警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今年支队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党委书记王立业对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中之重同步做好学习、宣讲,党委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力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示范岗点创建、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并加强传统文化和网络媒体领域阵地建设。(3)支队党委、各党支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半年研究部署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规范网络行为。依托“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交警网校”等平台,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提高党性修养。

(三)反馈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需进一步加强。

6.民生领域痛点、堵点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关于城区学校周边路段、进出城路口交通拥堵问题。一是强化护学岗警力部署,设置高峰护学岗59个,安排警力173人。二是完成54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问题39处,提出整改意见50余条,12月16日以公安交管工作专报形式上报市委领导。三是启动道路精细化治理,完成宏宇中学、河西国际陆港小学和顺天南路、锦溪南路精细化治理项目。(2)关于“飙车炸街”、4S店危险试驾、教练车占道练车等问题。一是制定教练车、试驾车上路行驶规范,明确行驶路线,并制作宣传提示资料下发4S店和驾校,上门开展教练车、试驾车规范行驶宣传。二是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开展“飙车炸街”及教练车、试驾车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查处摩托车无证驾驶5375起、非法改装553起、违停1418起;查处教练车违法971起;走进6家4S店开展宣传活动。(3)关于电动摩托车、共享单车、摩托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问题。一是建立企业约谈制度,2次约谈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开展季度运营管理工作评估并通报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城区2家共享单车企业落实车辆停放网格化管理,实现智能头盔、人脸识别、电子围栏更新升级。三是启动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行动期间开展17次“逢十”集中整治,下发通报10期,查处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9026起。

7.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机制运行不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向财政部门汇报,申请救助基金追偿主体授权,启动法律追偿工作。(2)向救助基金主管部门汇报,争取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卫健、民政、保监、公安等单位召开协调会,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救助基金管理使用的部门职责。

8.涉案车辆停车场收费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金泰、通畅两家涉案车辆停车场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告知企业并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整改。(2)督促两家涉案车辆停车场重新制作收费公示牌,并严格执行。

(四)反馈问题: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欠账较多。

9.城区道路中央隔离护栏设置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城区交通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厘清整改重点,依托湘商大会、旅发大会道路提质改造工程,会同市城管局积极推进中央隔离护栏建设。巡察整改以来,完成红星南路、鹤中连接线、锦溪南路等11条道路全长约21.18公里中央隔离护栏安装。

10.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划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与市城管局加强协作,积极推进城区交通标志标线建设。巡察整改以来,完成站前路、怀南高速、红星路、怀东路、顺天大道等23条道路全长约44.21公里标志标线重新施划。

11.城区交通信号灯老化严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在符合条件的清山溪、毛家溪大桥、怀仁等10个路口,新增交通信号灯10组。(2)对高铁南站、天星广场等11个路口老旧信号灯控制系统进行智能升级更换,对毛家溪大桥、怀仁等13个路口信号灯联网并入指挥中心,实现统一指挥管控。(3)配备专业人员落实24小时维护,增加信号灯控制系统、线路、灯具等设备巡查频次,发现故障及时修复和更换,确保交通信号灯有效可控。

(五)反馈问题:执法办案需要进一步规范。

12.报送数据不精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同步核查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打牌赌博案件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酒驾醉驾案件数据核查机制,办案部门及时向监察室、法制科报送查处酒驾醉驾人员数据,法制科依托公安交管“六合一”平台进行严格审查后,监察室再上报市纪委监委,未发现漏报、瞒报情况。

13.未依法查办案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对市委巡察反馈中提及无办理情况的3起案件开展内部执法监督,已完成评查工作,需追究责任的已进行追责。(2)严格执行执法办案“四个一律”规定及规范接报案及立案工作规定,定期进行督导调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14.未按程序撤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对市委巡察反馈中提及的郭某醉驾案开展内部执法监督,已完成评查工作,需追究责任的已进行追责。(2)按照《怀化市公安局交警系统执法质量评估办法》相关要求,12月上旬部署开展了刑事、行政案件交叉考评工作。

15.刑事立案标准未统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对市委巡察反馈中提及的3起案件开展内部执法监督,已完成评查工作,需追究过错责任的已进行追责。(2)7月,支队开展了法制工作专题调研,听取直属大队意见建议,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3)开展积案清理,截至12月10日,未办结的3215起行政案件、291起刑事案件全部办结,下步将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积案清理工作。(4)根据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落实执法办案“四个一律”工作机制情况的通报》,对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目前无需追责的情况。(5)先后举办《行政复议法》学习、查验技能、考试员考试等4期业务培训班,民辅警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16.行政处罚标准不统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全面清理2021-2024年应诉的16起行政诉讼案件,确认违法1起、撤销处罚决定2起,撤销处罚决定的案件,一起已对相关人员追责到位,一起提出抗诉。(2)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法制科牵头制定《法制业务内部工作规范(试行)》,支队党委审议通过后实施。

17.复核案件撤案率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举办事故处理业务培训班,开展事故快处跟班学习,民辅警业务能力逐步提高。认真分析复核撤案原因,采取措施强化整改,进一步规范事故处理工作,一线单位执法办案质量明显提升,2024年复核撤案率较2022-2023年同比下降10%。

18.违规使用初筛棒。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请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明确表示对使用联网式初筛棒未作强制要求,目前各市州均有使用未联网式初筛棒的情况。(2)更换检测设备。原16套联网式初筛棒维修费用高,存在数值异常、网络不通等问题,予以报废封存,新购12套联网式初筛棒投入使用。(3)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采购智能生物检材柜和运转箱,搭建综合管理平台,实时传输血液检材数据,加强血样保存、运输、送检等环节闭环管理。(4)规范血样鉴定,重新对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招投标,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5)按照《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对当事人血样进行提取、封装、保存、送检,并同步录音录像,建立登记台账,规范流转环节。

(六)反馈问题:执法机制不健全。

19.案件审核审批机制不健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支队党委对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双服务”“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执法服务十项措施”等进行专门研究,制定措施抓好落实。(2)报经市公安局党委同意,支队以市局直属分局名义办理和审核审批涉交案件。(3)8月,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基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要求,在办案单位配置专职法制员,并取消其办案权限。(4)12月举办酒醉驾案件直审直批工作培训班,明确受立案、刑事强制措施等办案流程标准。

20.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根据公安部《关于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议事决策效能的指导意见》,支队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2)9月与市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就其制定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指引(讨论稿)》进行讨论。10-11月多次与鹤城区检察院讨论完善,进一步规范醉驾案件办理。(3)在靶向整改巡察反馈问题的同时,整章建制,出台《法制员工作规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指引》《酒醉驾案件异常数据核查工作规定》《法制部门内部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

(七)反馈问题:落实两个责任有欠缺。

21.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党委会上半年下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各1次,召开全警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针对问题采取靶向措施,强化风险防控。(2)每月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上级文件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并从李勇进和姚舜元案中进一步反思,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3)支队主要领导与副职、副职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民辅警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掌握关键岗位、违纪违规民辅警思想动态,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4)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纪律要求融入民辅警工作,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增强民警底线意识,努力实现“零违纪、零违错、零投诉”工作目标。

22.党委对执法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党委今年专题研究执法工作5次,强化执法保障,解决执法问题。(2)组建由支队长任主任、政委任第一副主任、分管副职任执行副主任、其他领导任副主任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化日常执法监督管理。(3)组织开展执法工作专项整治,根据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

23.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怀化市公安机关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机制》规定,强化廉政风险排查掌控,建立廉政风险动态台账,各部门每年1月和7月初报送工作情况,加大民辅警违法违纪防范力度。(2)严格落实“双核查”制度,监管平台出现异常预警情况的,业务部门在进行核查的同时,监察部门对民辅警是否违法违纪违规展开调查,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3)按照支队《领导干部及副科实职以下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每年3月更新一次民警廉政档案,与全体民警签定廉政承诺书和清廉家庭承诺书。节假日加强党风党纪提醒,严格遵守市公安局《廉洁过节“十个严禁”》,杜绝“四风”问题。(4)加强执法监督和民辅警上班时间以及8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暗访督察,发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反馈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

24.无依据发补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1号公告第17条规定,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经核查2017-2022年三次发放的人员名单,除财务办税人员外,其他人员所得金额全部退回支队账户。(2)第17次党委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今后税务拨付的扣缴手续费不再奖励个人,用于支队购买办公用品、装备等,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九)反馈问题:账务廉政风险问题不容忽视。

25.车辆号牌款账外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历年所欠省车辆号牌制作中心的号牌款,已制作专帐。(2)对以往车辆号牌半成品、证芯出入库及领取、开票、付款等情况进行清理,新建辅助明细账目,每月分类做好出入库、领取发放、往来账目和数据核对等工作。(3)制定《规范牌照管理补充制度》,加强号牌制作中心半成品签收、入库、领用、收回和成品牌照发放以及废品不合格品登记处理,规范牌照账务处理等工作。

26.与天信公司往来账目底数不清。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1)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怀化分所,就支队与天信公司往来账目进行清理,出具支队与天信驾考培训公司、汽车检测公司及湘潭中房建筑怀化分公司未结算往来款项的专项核查报告。(2)就应收场地租金(结算至2024年9月30日)情况书面催缴天信公司,通知其在2025年2月8日前完成租金缴纳事宜,逾期未缴将采取诉讼程序。

27.多报涉案人员体检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协调市红十字医院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多付款项全额退回。(2)规范财务管理和报账工作,下发《关于规范管理财务报账的通知》。

(十)反馈问题:党委议事决策工作不够规范。

28.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对原“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合理性、时效性进行多轮审查,决定予以废止。(2)参照省公安厅党委、市公安局党委议事决策规程,制定支队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资产分配使用及处置、其他重要事项五个方面的内容予以规范,以支队党委2号文件下发。(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单项开支超过1万元的,由支队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超过5万元的,按程序向市公安局分管局领导报告;超过30万元的,按程序向市公安局党委报告。

29.党委会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收到巡察组要求立行立改的意见后,印制使用专门的非活页党委会议记录本。(2)制定支队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对党委会议事流程和决策表决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委会审议议题,部门汇报完毕后,分管党委成员作出说明,其他党委成员发表意见,最后由党委书记或会议召集人总结形成党委会意见。党委会决策表决逐项逐人进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落实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以赞成者超过到会党委成员半数为通过。明确一名党委秘书,详细记录议定事项、具体讨论、集体表决、末位表态等情况。

(十一)反馈问题: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30.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党建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明确党建工作标准和考核指标。(2)规范组织生活。制定完善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对党组织生活的监督指导。(3)落实党建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4)强化党员管理。系统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严格党员发展程序。(5)坚持同步发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党建推业务,强业务促党建。

31.党支部支委增补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对巡察反馈指出的一大队、四大队党支部支委空缺问题,立即召开党员大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增补。(2)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职位出现空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增补,并及时向市公安局党委报告。

32.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党员日常评议考核,形成“支部集体抓、书记带头抓、班子分工抓”的工作格局。(2)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十二)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33.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严把入口关。每年按需上报招录计划,重点招录亟需的专业人才,今年新招录22名新警,交警队伍逐步年轻化。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新警素质。(2)畅通出口关。及时向市局党委推荐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年轻民警交流任职。

34.重点岗位轮岗交流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健全岗位轮换制度,对一类风险岗位民警定期轮换交流,7月对在驾管、车管同一岗位工作15年以上的6名民警进行岗位调整。(2)加大专业人才特别是大车考试员、高级查验员的培育培养,排查岗位风险,强化岗位交流。

(十三)反馈问题:辅警队伍建设滞后。

35.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64名辅警党员7月底前纳入单位所属党支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支部“三会一课”、周政治学习、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

36.业务能力普遍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组织开展岗前、业务、晋级培训和日常练兵并严格结果运用,培训考核与上岗、晋级、评先挂钩,辅警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2)7月30-31日,对新招录辅警开展岗前培训,业务培训制定计划由用人单位进行随岗训练。

37.重使用轻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贯彻落实《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范辅警队伍建设,推进辅警管理改革,招录补员由市公安局统一进行,今年7月招录一批辅警。(2)强化日常管理,每名辅警对应一名民警,负责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工作。开展辅警队伍教育整顿,辅警违法违纪违规的,在从严处理的同时,追究管理民警和责任领导的责任。(3)落实关爱辅警政策,对因公牺牲伤残、患重大疾病、家庭特别困难辅警摸底建档,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辅警奖惩激励机制。

(十四)反馈问题: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未体现纪法的严肃性。

38.民警黄某某2013年公车私用、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金偿还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支队支付黄祖元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金共23.7万元,市委巡察时尚有19.75万元未偿还到位。考虑其工资水平、身患疾病、家庭困难等因素,经与本人多次沟通协商,从今年12月开始,每月从其工作中扣除0.3万元。

(十五)反馈问题:“未巡先改”查找个性问题不深入。

39.2023年“未巡先改”查找个性问题共6个,其中处罚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中介、“黄牛”试图拉拢腐蚀交警工作人员等问题属于行业乱象,未能举一反三对乱象背后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整改结果: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制定《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窗口单位非法中介集中整治方案》,围绕交管执法服务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2)加强执法服务岗位民辅警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签订工作责任状,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换,工作时间手机统一保管。对系统预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及时核查处理。(3)服务大厅增设摄像头,严禁非法中介进入。协调治安、经侦、派出所等警种以及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中介人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问题整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刀刃向内,敢于动真碰硬,积极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立行立改、规划整改,做到领导指挥在一线,民警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

三是抓实主责主业,强化使命担当。围绕“杜绝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压降减少亡人交通事故”工作目标,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安全守底、顽疾整治、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四是坚持从严治警,锻造交警铁军。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竭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交警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2255082;邮政信箱:怀化市鹤城区南环路杨村交警支队,邮政编码:418000。

中共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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