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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怀化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8-18 17:4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0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增强政治意识。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院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召开专题党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从政治上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每一名干部政治素质高不高、对党忠不忠诚和有没有做到“两个维护”的磨刀石,强化了政治担当,明确了整改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智忠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责任部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通过党委会、巡察整改专班工作调度会等方式,先后多次调度和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三)强化整改责任。经多次修改,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要求、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整改时限,采取“销号制”,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四)突出整改成效。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内部管理、科研项目建设、科研基地建设等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我院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截至6月25日,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14个问题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1个;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9项,预计能挽回损失55万元,已清退资金1.6万元,批评教育和谈心谈话9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上轮巡察存在违规整改现象。

1.问题1:上轮巡察组反馈“茶园坡田间工程项目变更频繁,工程结算初审审定造价超预算27.3%的问题”,在整改中市农科院将该项目拆分结算,通过审计,审定金额230.89万元;对超合同10%以外工程,通过法院调解,支付29.58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茶园坡国家区试基地建设工程实际工程总造价超出合同金额10%,被上轮巡察列为整改问题。巡察反馈后,我院立即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经现场逐项核实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并送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了不超出合同金额10%的工程款230.89万元。因超出合同金额10%的工程款长期未支付,施工单位起诉我院,法院根据工程造价及工程量做了调解,裁定我院还需支付工程款29.58万元。院党委集体研究认可了法院裁定,报市财政同意后支付了剩余款项。二是鉴于该问题相关责任人已受组织调整,且未发现利益输送等严重违纪问题,不再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2025年4月1日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工程类法律法规。四是严格遵守《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近五年来,我院实施的工程项目及其他政府采购事项,均严格依规进行,无超预算等违规现象。

(二)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

1.问题2:政治理论学习和决策部署抓的不够实。未传达学习党的重大会议精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精神。2025年1月26日党委中心组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二是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方案和党员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三是注重学习效果。强化中心组学习,会前提前将学习资料发给各班子成员自学,并准备发言提纲,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作中心发言,每次学习结束及时做好学习小结。截止5月底,今年共开展了6次中心组学习。

2.问题3: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2022年召开了30次党委会,22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至2024年到7月底召开了34次党委会,7次未落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内容的文件,深刻认识践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二是明确责任分工。院党委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严格把关和督促落实。办公室为责任部门,负责梳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涉及农业科研的内容,形成“第一议题”学习清单,作为院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坚持示范带动。院党委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根据“第一议题”学习清单,明确学习内容范围,并根据我院实际形成贯彻落实意见,做到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截止5月底,今年共召开了5次党委会,全部落实了第一议题。                                                       

3.问题4: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中心组学习主要以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为主,无中心发言资料,无讨论交流内容,未突出理论学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委中心组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 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怀化市农科院党委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实施方案》。二是中心组学习坚持以理论学习为主,会前提前下发学习资料,班子成员提前准备好中心发言资料,会上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三是会后按要求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收集班子成员发言材料。

(三)反馈问题:落实决策部署不到位。

1.问题5:农业科技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力度不够。农技推广下基层实地技术指导不多,比如两年来到县市区给予黄精项目农业企业和种植大户的现场指导次数仅10次;农机推广主要停留在水稻、油菜方面,其他经作林果业机械化涉及少;基层调研不深入,未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5年度科研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办点示范、现场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科技服务的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科研所。二是严格科研考核。根据我院科研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每年7月和12月对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年度考核,对获得年度考核项目“优秀”、“良好”等级的项目主持人,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和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三是强化调查研究。在年度科研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调研任务,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各科研所对我市的产业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2.问题6:未按照“三分离”要求与行业协会脱钩。2015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明确行业协会商会要与行政机关机构、职能、资产、财务等分离,2021年、2022年市农科院为市茶叶协会争取财政资金共计36万元,2023年为市中药材协会在农科院内提供2间办公室。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规范了与行业协会的往来。二是因中药材协会为公益性社会团体,短期内无法找到合适办公室,暂时只能租赁我院2间房办公,期限为一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三是近年来,在项目申报和财务往来方面,都没有与任何协会有不当关联。

(四)反馈问题:推进种业振兴有差距。

1.问题7: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不完善。目前,全市种质资源保护体系缺乏统一布局规划,茶叶、柑橘种质资源圃未经上级立项、规模小、不规范,农作物种质资源圃、畜禽种质资源场等种质资源保存量能不足、效果不好。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可研报告。结合怀化实际,进一步完善了《雪峰山-武陵山区域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积极对接。我院与省农业农村厅进行汇报对接,已同意将该项目纳入了省“十五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规划储备项目。

2.问题8:科研基地建设滞后。7个科研基地,仅1个有自有产权,其他均是租赁用地,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无法承担种质资源评价、分子育种、基因育种等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资源。经市编办批准同意,洪江市农科所并入我院。新增自有产权基地1个,面积296亩。二是加强对接。雪峰山-武陵山区域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心项目立项工作已与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汇报对接,已同意纳入省“十五五”农业项目规划上报农业农村部。三是推进建设。就水果适应性评价基地和畜禽种质资源评价利用试验场的建设向市领导和财政局进行了专题汇报,正在按要求推进相关工作。

3.问题9:种业创新技术未跟上发展步伐。水稻科研主要依靠传统育种方法,育种周期较长,育成品种推广价值不高,成果转化率不高,育种效能较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交流。水稻所科研人员到江西省农科院、江西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中心、安徽红旗种业、湖南岳阳农科院等地进行学术交流、新材料引进和业务培训。二是强化合作。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正式签署科研合作协议,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邓华凤研究员领衔开展科技攻关,在怀化与海南两地开展新品种高产筛选与配组、目标基因检测等技术合作。三是引进资源。与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育种材料授权许可合同,引进了24HZ822、24HZ918等多种抗性材料,在我院基地和海南进行筛选和选育利用。

4.问题10:设置科研课题未突出种业重点。针对市委政府提出打造“国际种业之都”战略部署,在设置科研课题时存在“平均用力”现象,未集中资金、人员对种业相关课题开展重点攻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种业课题的实施。2025年共实施科研项目36个,其中种业项目25个,占69.4%。二是强化种业课题的储备申报。储备2025-2029年怀化市重点产业拟实施科技创新项目30个,其中种业类项目24个,并已向农业农村局申报。三是开展种业科技攻关。2025年与大院大所共合作实施7个科技攻关项目,其中育种项目5个,重点推进“绿色优质高产杂交稻新品种选育与示范”和“易剥皮化渣型冰糖橙品种选育”项目。水稻已完成组配材料300个,育种材料2万份;柑橘完成组配材料3000个,繁育组配苗800株。

5.问题11:未及时在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安江)开展科研工作。目前,市农科院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区域试验站怀化站、湖南水稻产业技术体系湘西(怀化)试验站等两个创新平台入驻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目前未及时开展科研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我院承担的湖南省水稻产业技术体系湘西(怀化)试验站遴选了50个水稻新品种在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安江)开展新品种培示范推广与技术服务工作,并持续开展相关科研活动。二是已派副院长、正高级农艺师向太友同志带队入驻农科园,对农科园的千亩示范片进行技术指导服务。

6.问题12:洪江市农科所并入市农科院工作推进缓慢。2023年11月,为加快我市建设“国际种业之都”,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洪江市农科所并入市农科院,合并工作至今停滞不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4月29日,中共怀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怀化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人员编制调整的批复》,同意洪江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名在职人员,由洪江市按程序转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后,连人带编转入我院。二是目前所涉债权、债务、资产正在审计和划转中,人员正在办理转隶。

(五)反馈问题:科研成果产出不优。

1.问题13:科研成果不多。5年来,未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未培育出大面积推广品种,除水稻科研外的新建学科尚未育成新品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特色产业。明确建设水稻、水果、家禽、中药材四大优势学科,今年对水稻育种材料引进、水果技术推广服务、畜禽专业人才引进、中药材种苗快繁等方面给予了重点支持。二是开展联合攻关。与大院大所落实7个科技合作攻关项目,制定了2025年度实施方案,正在按方案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实现目标任务;四大优势学科均纳入科技合作攻关项目范畴。三是加快优质新品种选育。经市编办批准,今年下半年引进1个旱粮育种人才,茶叶育种已经启动,已完成杂交育种11组,中药材、蔬菜已分别收集相关育种材料30个、51个。

2.问题14:成果转化率不高。如农业装备与食品加工所授权专利杨梅保鲜包装盒、畜牧水产研究所稻鳅鸭共生种养系统等未转化成实际生产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调研,加强合作。将开展调研作为一项任务落实到每个研究所,结合企业与社会需求,今年与12家企业合作开展科研和技术服务,已签订合作协议6家。二是建立制度,促进转化。在激励措施和工作措施两方面齐发力,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长足进步,预计可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项,实现转化收入超过30万元,已到位8万元,是去年的2倍。《杨梅保鲜包装盒》专利正在进行示范,将根据示范情况进行推广。

3.问题15: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意识不强。科研人员与外部生产企业联系较少,缺乏对科研成果进行宣传、推介意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制度。广泛征求科研人员的意见,对《怀化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正式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科技成果转化程序,消除了科研人员顾虑。二是加强交流。组织相关科研人员和成果转化专班人员到常德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株洲市农科所学习交流了科技成果转化经验。

(六)反馈问题:科研工作管理不规范。

1.问题16:科研基地日常管理不到位。目前7个科研试验基地,日常值守均聘请社会人员,无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蔬菜科研基地,蔬菜被偷现象频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制度。制定了科研基地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基地管理责任人员和管理职责。二是安排值守。高新区基地安排了干部职工在双休日和节假日进行值班,确保基地无科研活动期间,值班值守不漏岗、不漏人。三是加强管理。优化了高新区基地值班值守外包服务合同,增加了值班值守违约条款5条,加强了外包服务人员的值守责任。四是强化监督。院科研管理与技术推广部于6月10日、6月19日、6月24日对基地值守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在岗情况、水电管理、维护基地安全、公共区域卫生、财产保卫等五个方面均达到了合同要求,比之前明显好转。

2.问题17:科研工作日常管理不够严。2022年开展麻阳鹅保种提纯复壮项目,未按规范建立家系栏喂养,养殖管理不到位,死亡率高,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12月7日共购鹅苗464只,死亡143只,死亡率31%。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现有场地改造。已利用顺福基地现有场地改造成15个家系栏,按照公母1:5的比例选取羽色纯正、体貌整齐的麻阳白鹅种鹅90羽分家系进行饲养。二是推进新场地选址建设。畜禽遗传资源鉴定评价试验场已完成选址,初步确定在中方县中方镇牌楼村原怀化新康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开展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规范科学喂养。本年度鹅育雏阶段采用微生物发酵床模式,合理控制饲养密度,并安排专人定期进行饲养管理,存活率达90%以上。

3.问题18:科研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科研项目资金基本是打捆使用,分不清每个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专账。向上级申请的资金按专业所的年度课题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今年财政已拨付专项资金53.9万元,根据要求,已列旱粮、水稻育种、茶叶体系等专账16个。二是强化监督。每半年通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及监督项目资金开支情况。

4.问题19:科研设施利用率较低。高新区科研基地花费220余万元,建成面积3600平米的温室大棚,使用率不高;花费34万元购置的原子吸收光谱议和原子荧光光谱仪,每年使用次数极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设苗圃,提高利用率。已利用大棚空闲地建设了柑橘育苗圃350平米,今年已繁育柑橘组配苗800株、枳壳砧木苗2000株。二是筹措资金,改造设施。已制定高新区温室大棚改造预算,落实资金后按程序实施。三是整合资源,强化共享。承接市畜牧事务中心气相色谱仪、质谱仪2台大型仪器设备,可增加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指标的分析研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加强了实验室对外共享,与市农林集团正在洽谈检验检测共享事项。

(七)反馈问题:科研副产品管理不规范。

1.问题20:科研基地所产副产品如稻谷、菜油、鹅鸭、蔬菜等未从制度方面来规范管理,其中大部分直接分发给单位食堂、干部职工以及项目合作方。如2020年至2023年共种植水稻399.96亩,入库稻谷41.5吨,食堂领用22.3吨;2022年种植17亩油菜入库300公斤菜油由食堂使用;每年养殖鹅鸭基本给每名干部职工分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依据《怀化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研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制定了科研副产品管理制度,对科研副产品收获、登记、分类处置及程序、督促检查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细化,操作性更强。二是严格执行。今年已产生的蔬菜、菜籽油、土豆等科研副产品已按照《怀化市农科院科研副产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登记处置。

(八)反馈问题: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问题21:领导干部在协会兼职。2024年市农科院党委成员、副院长兼任市种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会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就兼任事宜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通过了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二是2025年1月中心组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领导人员)社团兼职等问题的通知》(节选)。

2.问题22:对干部职工管理教育宽松软。2020年市农科院发现高新区科研基地项目聘请的怀化某设计有限公司无设计资质,设计图纸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已支付给该公司设计费4万元,对项目相关负责人仅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已于5月21日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湖南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年版)》《湖南省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二是根据合同约定,怀化某设计有限公司向我们提供了高新区基地整体规划彩色平面图和种质资源圃设计资料,另外按照我院要求重新做了温室大棚设计,因温室大棚设计预算超过项目资金限额,我们没有采纳。种质资源圃项目建设预算183万元,根据国家工程设计行业收费标准(设计费按工程量4%计算),仅种质资源圃建设项目设计费要7万多元。该公司提供的服务价值已超4万元。经咨询律师,追回设计费用已无可能。三是严格干部教育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九)反馈问题: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

1.问题23:监督人员配备不到位。目前仅有2名纪委委员,因身兼多职或长年在科研一线,无法正常履行日常监督工作。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汇报。针对我院纪委书记空缺问题,院党委已多次向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组织部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二是筹备换届选举。院党委就期满换届多次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报告,待院党委换届时同步进行院纪委换届。换届前,纪检工作由党群人事部负责,两名纪委委员继续履行职责。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强纪委委员的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认真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2.问题24:干部职工存在作风散漫现象。部分干部职工存在工作不扎实,不想到科研一线,有三名干部职工存在不思进取、责任心差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2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3月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教育,严明了工作纪律,强化了工作作风。二是强化谈心谈话。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院纪委和分管领导分别对作风散漫的同志,围绕纪律要求开展提醒谈话,通过提醒谈话,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三是强化追责问责。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岗位调整、高职低聘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作风散漫的3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岗位调整,其中1名干部受到了高职低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处理。四是强化日常监管。院纪委对全院干部定期不定期检查,对违纪行为提出通报批评,1月和3月份,院纪委会同办公室对各部室所进行工作纪律检查,对迟到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

(十)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

1.问题25:无依据给干部职工缴纳大病互助医疗费。2020年至2023年无依据用财政资金给干部职工缴纳大病互助医疗费共计29340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3月14日,组织计划财务部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提升了认识。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5月,举一反三,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开展了自查自纠,未发现违规现象。三是核实金额,退回费用。经核实后,5月从个人2024年度绩效奖金中扣回了由财政代缴的大病互助医疗费。

2.问题26:水电费收缴工作存在公私不分。市农科院安排工作人员为该院城东家属区抄收水电费,水电费由单位代收后存入单位账户,再从单位账户将费用转入水电费收缴单位账户,存在单位资金代缴个人水电费的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专人负责。明确2人专门负责按时上门入户收取水电费,并及时汇缴到财政非税专户。二是设立专户。设立城东水电费专账确保专款专用,明确支付界限,并定期核查,避免了单位资金代缴个人水电费的情况。三是推进分户改造。积极筹措资金,待资金到位后,进行水电分户改造。

(十一)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

1.问题27: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2009年原市种子公司改制,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农科所接手其原有资产。至今市农科院办公区域内的科研实验楼、会议厅、仓库以及门卫等四处房产未过户到市农科院,其产权属怀化隆平高科公司。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为推进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根据〔2025〕第1次《中共怀化市委常委议事协调会议纪要》安排部署,我院已于2025年3月,将(办公区域内的科研实验楼、会议厅、仓库以及门卫等)产权属怀化隆平高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房产证件移交给了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续产权变更事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2.问题28:顺福科研基地超付款55.77万元未收回。2019年顺福科研基地原计划征地108亩,预付土地款873.75万元,实际征地93.35亩,支付817.97万元,5年来尚有55.77万元超付款未收回。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月我院向对方发出《退回市农科院顺福基地征地超付款》的公函。二是3月相关部门协商,同意以项目形式支付征地超付款55.77万元。三是对方已将该笔款项列入2025年度预算。

3.问题29:往来账清理不及时。市农科院肖某某借支资金笔数较多,2022年的往来款,2024年才处理;退休职工郭某某2003年5次共借支18040元,一直挂在账上,未办理账务手续,时间长达20多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批评教育。3月分管财务领导对肖某某提出批评教育。二是进行自查。计划财务部对我院近十年的往来款项账目进行了梳理。三是核实情况。经核实,郭某某在2003年以22840元承包开展当年大田试验任务,当年郭某某在4月、6月、8月、12月共借支18040元,并领取了生活费4800元。年底郭某某自认为承包费已经以借支和领取生活费的形式结算,就没有到财务办理结算手续。加上财务也没有及时通知郭某某来完善手续,该借支一直挂在单位往来款上。经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已完善财务手续予以冲销,现该往来帐已冲销为零。四是强化责任。4月组织计划财务部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原则上个人不再允许借支,并及时清理往年账款。

(十二)反馈问题:党委议事决策缺乏规范性。

1.问题30:党委会院务会不分。2020年以来,对“三重一大”事项,有时以党委、院务联席会议的形式进行研究,未厘清党委会和院务会的界线,未突出党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的集中领导。比如,2024年2月4日,党委、院务联席会议研究2023年度考核选优评差,2023年2月20日,党委、院务联席会议研究人员岗位调整及人员借调工作等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已修订好院党委会、院务会议事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所有会议的召开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确保了会议的规范性。三是规范记录。认真、规范、如实记录好会上发表的各种意见、主要理由及决议。

2.问题31: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已经被规范取消的非派驻纪检监察单位纪检工作人员津补贴,2024年2月27日,院党委会议还专门研究了单位3名干部补发和续发纪检津贴事宜,做出的决定不符合上级精神要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根据市直工委的文件,院党委研究同意发放我院3名纪检工作人员津贴,但在未执行之前,6月接到市纪委文件通知不准发放,我院根据要求进行了清理,并将之前领取的津补贴也足额退还财政。二是规范落实津补贴发放制度,不得违规发放补贴。

(十三)反馈问题: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

1.问题32: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不到位。资料不完整,部分选拔人员无酝酿方案、考察预告、试用期转正材料等资料;考察材料撰写不规范、不严谨,存在考察材料雷同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我院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台账,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二是对2023年提拔人员进行了试用期满考核考察。三是由党群人事部根据考察谈话记录,重新对已提拔人员的考察材料进行修改;根据相关材料补充未写明民主推荐情况,完善考察人签名。四是院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党群人事部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

2.问题33: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整治不到位。有6人共10本出国(境)证照未上交单位集中保管;2023年至2024年,有7人出国(境),未见审批材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批评教育。对经办人员及部门负责同志提出批评教育,对未经审批出国(境)的人员也通过电话方式进行了口头教育。二是集中保管。6人10本出国(境)证照未集中保管已整改完成。三是完成备案。已将所有人员信息及时更新登记备案,证件集中保管,严格审核干部因(私)出国(境)事由,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建立台账。四是通过微信、电话、会议等方式加强因私出入境管理规定宣传,让单位全体人员了解政策,严格执行政策。

3.问题34: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不规范。档案归档不及时,档案重要材料缺失的问题普遍存在,档案专项审核表均填写不规范,无审核人员签名和落款日期,档案存在散装材料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党群人事部已将所有个人档案材料归档、完善档案专项审核表,并装订好。

(十四)反馈问题: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问题35:对党员发展工作不够重视。未充分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入党意愿,市农科院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5人,群众身份干部职工27人,群众身份干部职工占比达41.5%,特别是5年来新进90后非党干部职工9人,仅发展1名为党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养。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支部委员、发展对象等党内培训,不断增强党建理论水平。二是开展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实现全覆盖,做到谈实谈深,谈出效果。三是积极发展党员。截止3月底,我院新确定4名入党积极分子及1名发展对象。

2.问题36:入党审核把关不严。江某入党和转正时间不明未认定,周某某入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谈话记录等6份材料有涂改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核实了解。党群人事部对周某某入党材料存在涂改的情况与相关党支部进行了函询核查,对方出具入党材料认定意见,意见认为该同志入党发展过程步骤清晰,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党员身份属实。二是进行认定。对江某入党和转正时间不明的情况,经查实,入党情况属实,记录不完整,已对该同志入党和转正时间进行了认定。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1.问题37:未按国企改制要求注销改制企业。2021年湖南省《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非正常经营全民所有制企业要清理注销,市农科院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市种苗中心,至今未注销。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4月初我院与湖南瑞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原种苗开发中心注销业务委托合同。二是成立了由湖南瑞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与原种苗开发中心法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清算小组,开展清算工作。三是4月底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注销业务,并在边城晚报发布了清算公告。四是因原种苗开发中心账目部分缺失,通过查阅资料及询问当事人等方式,正在开展债权债务资产清算,待清算报告形成后再办理注销手续。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对未全部完成整改的问题实行“清单+销号”管理,定期追踪整改进度。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持续推进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领导干部以身示范,带头执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锤炼党性、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形成以院党委主体抓,院纪委监督抓,各部室所日常抓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四)持续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不断深化制度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力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2730550;邮政信箱:418000;电子邮箱:hhsnkydqrsb@163.com.


中共怀化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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