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坚持“四个一律”整治酒驾醉驾
发布时间:2024-05-31 09:55
“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没有严格遵守交通方面法律法规,严重违反了纪律,法纪意识淡薄……自愿接受组织处理。”日前,会同县某乡镇公职人员石某某因酒后驾车作深刻检讨,表示自愿接受组织惩处。 近年来,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会同县总结教训、持续整治,坚持一律严查快处、一律追究主体责任、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律纳入清廉建设考核“四个一律”,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警醒在先、防范在前,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不断减少。 在开展整治中,坚决落实《关于开展酒驾、醉驾联合执法+监督的七条措施》,严肃追责问责,深挖彻查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的风腐问题。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有针对性督促教育、卫健等行业系统单位和基层党组织层层传导责任,坚持跟踪问效。督促有关行业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纪法学习,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对于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所在单位出现3人以上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出现5人以上的,不出具评先评优廉政审查意见。 据悉,2024年一季度,会同县纪委监委联合交警部门开展酒驾醉驾监督检查3次,依法查处公职人员涉嫌酒驾2起,其中县管干部免职处理1人,同比下降33.3%。(杨定强 林安润)
来源:会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