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组 织 机 构
中方县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第二纪检监察室(问责工作办公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县委巡察办,作为县委工作机关,设在县纪委。
此外,设有直属单位信息中心。设有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等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部:负责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干部的干部人事、党建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廉洁文化建设、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等工作。
调研法规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起草、修改全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线规范性文件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的工作。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检查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
第一纪检监察室加挂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牌子(简称县追逃办),履行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反腐败国际追赃职责。
第二纪检监察室加挂问责工作办公室牌子(简称问责办),主要承办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方面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调查处理工作。
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办公室牌子):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等案件,承办需要县纪委监委办理申诉、复核案件。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信息中心:负责对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信息情报服务,承担信息查询分析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县委巡察机构党群工作。
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名单:
1.中共中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方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中共中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方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3.中共中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方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4.中共中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方县监察委员会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5.中共中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方县监察委员会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6.中共中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方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7.中共中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方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公安局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