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常委(监务)会议事规则
一、指导原则
县纪委常委(监务)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自觉接受全委会的领导和监督,讲政治、讲党性、讲团结、讲纪律,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二、会议主持和出席、列席
1.会议由县纪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出席。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如需提前、延期或遇紧急事项临时召开,由会议主持人视情决定。
2.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3.应列席会议的人员一般包括:
①县委巡察办主任;
②县纪委办公室主任或指定的会议记录人员;
③县纪委宣传部部长(人事和财务议题除外);
④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仅列席案件议题);
⑤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仅列席制度建设、干部人事和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案件等议题);
⑥议题汇报部室的全体工作人员(抽调、跟班学习人员是否列席,由部室负责人确定);
⑦由相关部室、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巡察办主任)提出,并经主持人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议事内容
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在县纪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需要县纪委决策的重要事项。其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县委和上级纪委的决定、决议,总结部署一个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
2.审议通过县纪委向县委、市纪委的重要请示、报告,向党代会、县纪委全委会的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
3.研究确定召开县纪委全委会的具体事项,县纪委组织的重要活动安排。
4.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问题的汇报。研究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监督对象违纪、违法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公职人员的处分。研究基层党委、纪委报请县纪委审批的案件。
5.研究提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讨论决定县纪委机关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工作调整,讨论呈报县委管理的干部。
6.研究县纪委机关的重大财务支出。
7.研究需要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8.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四、议题的报送、提交、讨论
1.凡提请县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一般应由有关部室填写《县纪委常委会议议题报告单》(见附件),经部室负责人、主抓常委(监察委委员、巡察办主任)、分管副书记审核签字后,会议召开3天前送县纪委办公室汇总。办公室汇总议题超过3个以上后,报分管办公室副书记审核,并向书记提请召开会议。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动议的议题,需分管副书记向书记报告,同意后方可列为临时议题或临时召开会议。
2.汇报议题中涉及到的方案、意见和建议,会前应在部室内部、主抓常委(监察委委员、巡察办主任)和分管副书记间达成一致后,方可上会;议题涉及多个部室的,部室间达成一致后,方可上会;意见确实难以统一的,由分管副书记协调,协调后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汇报人员要将分歧意见如实汇报,提请常委会研究决定。
3.常委会在讨论问题时,发言的同志要紧扣主题,充分发表意见。讨论的问题如需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实到常委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先由列席人员发言,县纪委书记最后发言总结。讨论案件和人事安排时,涉及常委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有关常委同志应予回避。
4.重大问题可先由县纪委书记办公会议酝酿讨论,然后提交常委会议决定,但不能以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议。特殊紧急事项,也可由书记办公会议决定,事后向常委会议报告。
5.对常委会的决议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改变。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并可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也可向县委和市纪委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6.县纪委常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由分管副书记、常委(委员)组织有关部室贯彻执行。常委会议研究的机密事项,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五、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
1.规范请假程序。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巡察办主任)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书记或书记委托主持会议的副书记请假,不得直接向办公室请假。列席人员请假的,应向主抓常委或分管副书记请假,同意后方可请假。
2.提高议事效率。议题汇报部室会前应充分准备,确保汇报发言思路清晰、简洁精炼,不重复啰嗦;与会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巡察办主任)发表意见要言简意赅,相同意见不再重复表述,确保高效议事。
3.严肃会中纪律。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不得带手机进入会场;不得在会场进行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不得在会场频繁走动;非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场,确因特殊情况需进入的,需经办公室主任通报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同意后,方可进入。
4.严格保密纪律。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由分管副书记、主抓常委组织有关部室贯彻执行;严禁随意传达和扩散与会人员的讲话、讨论内容和会议决定的问题;会议研究和议定的相关机密事项,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本规则的各项具体要求,县纪委常委会委托办公室主任督促实施。
附: 县纪委常委会议题报告单
县纪委常委会议题报告单
( 年度)
呈报部室 | 呈报时间 | ||
议题名称 | |||
主要内容 | |||
汇报人 | |||
列席人员 | |||
是否提前分送 汇报提纲 | 是□ 否□ | ||
主抓常委意见 | |||
分管副书记意见 | |||
书记审批意见 | |||
县纪委书记办公会议事制度
一、 会议召集
由纪委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负责召集。
二、 参会人员
纪委书记、副书记、办公室及有相关上会议题人员参加会议。
三、 会议内容
按规定需由书记办公会议定事项;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前,需书记办公会酝酿讨论的涉及“三重一大”及疑难案件等议题。
四、 民主集中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相关部室主任汇报,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言,最后由会议召集人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作出决议意见。
五、 事项办理
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相关部室按决议意见执行;重大事项按权限、按程序报县纪委常委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外出报告制度
为落实开门办公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外出行为,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及时更新去向牌
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将去向牌按实际去向更新。
二、及时外出报告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不论时间长短,不论是谁安排的工作,不论公事私事,都必须事前报告,干部职工向分管领导报告,班子成员向书记报告,并向办公室报备。班子成员、部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因公离开新晃4个工作日以下(含),以口头或短信形式向书记报告;5个工作日以上(含),以书面形式向书记报告。节假日及批准的公休期间,班子成员离开本市的,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书记请示,待批准后方可外出;部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其他干部职工须事先向分管副书记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三、实行开门办公
除办案、议事和写紧急材料等特殊情况需要关门办公外,机关所有办公室都必须开门办公。夏季和冬季为了节约能源,开空调关门办公的,须在门上挂牌提示。
四、保持通讯畅通
干部职工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包括节假日和周末,确保突发情况能随时联系。同时,不论公事还是私事,离开怀化市的应向办公室报备。
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机关高效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要求
1.严格上班时间。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因故不能签到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备。
2.严肃上班纪律。严禁上班时间就餐、打牌、上网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格参会时间。召开会议时,参会干部职工必须准时按通知的开会时间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4.严肃考勤管理。办公室负责委机关干部职工上班考勤和会议考勤工作,委干部职工在工作日(上午上班、下午上班)进行签到考勤登记;各派驻纪检组组长负责该组人员的上班考勤工作,需在工作日(上午上班、下午上班)进行签到登记。办公室负责对机关、派驻纪检组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原则上一周一公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严格考勤奖惩。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将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干部职工无正当理由上班(开会)迟到、早退,第1次由办公室提醒,第2次在机关公示栏或机关工作群通报,第3次开始每次扣发年终绩效奖金50元;旷工1天扣发年终绩效奖金500元,并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其实施问责。
二、 请休假管理
1.严格报备程序。干部职工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的需填写《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审批表》(见附件),并于休假前报纪委办公室备案后交纪委组织部存档。公休假按规定填报《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审批表》报纪委办公室备案后交纪委组织部存档。
2.严格审批权限。纪委监察委班子成员请假半天及以上,报书记审批;其他干部职工请假半天至2天,由分管副书记审批,请假3天及以上,报书记审批。
3.严格会议请假。干部职工不能参加委机关会议的应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部室主任、派驻纪检组长及班子成员不能参加委机关重要会议(包括纪委常委会(监务会)、书记办公会等)需向书记请假。因出差不能参会的,由分管领导或办公室向主持会议领导作出说明。
附: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审批表
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审批表
填表时间:
姓 名 | 职务或岗位 | ||
请假 类别 | □事假 □病假 □产前假 □陪产假 □产后假 □婚假 □丧假 □工伤假 □加班补休 □探亲假 | ||
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 ||
具 体 事 由 | |||
部室或纪检组负责人意见 | |||
分管副书记审批意见 | |||
书记审批意见 | |||
注:①本表审批除带薪年休假之外其他请休假事项。②审批权限:班子成员请假半天及以上,报书记审批;部室负责人及其他干部请假半天至2天,由分管副书记审批,请假3天及以上,报书记审批。③请休假半天的,在“具体事由”栏内注明上、下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