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清廉怀化"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码上监督马上办"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微信扫码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县(市区)信息公开 > 麻阳苗族自治县 > 巡视巡察 > 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麻阳苗自治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01 11:5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态度端正,照单全收。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专人具体抓落实。二是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改实效。截至目前,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共3个方面17个,已完成整改15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作为巡察期间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局党组于2023年1月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会上中层骨干就如何落实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深入地讨论发言。同时,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推进法治麻阳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局党组于2023年3月下旬组织中层以上骨干举办了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开展了为期5天的集中学习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开展专题研讨、观看专题视频等方式,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党员干部中入脑入心入行。三是完善政治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定每周五作为机关读书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学习等。

2.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呈下降趋势,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积极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两会”“清明”“春耕”期间等重要节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并积极主动作为,使今年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提升到了99 %左右。二是进一步完善县调解专家人才库,今年以来先后指派调解专家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处理12起。三是将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县平安创建工作,由县平安办牵头定期对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不均衡。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通过向上级部门汇报,已将行业性和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了年度县平安考核内容,压实了行业性和专业性调委会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二是积极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力度,督促其积极推动工作正常运转。三是关于“交通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至今未成立”问题,县交管中心正在积极推进中,目前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全面加强法律顾问建设。制定出台了《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组建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由县司法局负责统筹安排法律顾问开展工作。二是逐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2022年10月,下发了《麻阳苗族自治县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组织推动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察等为村(居)免费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三是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执法部门法治专题培训、部门主要领导述法、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律综合素质。四是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等工作的跟踪考核,建立质量评估制度、投诉处理机制、受援案件回访制度,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满意率。五是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抢答赛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

(二)反馈问题: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到位,在日常监督管理上还不够严。

5.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机关内容日常监管偏松偏软,乡镇司法所上下班处于无人监管状态等。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党组议事规则等十一项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局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对迟到、缺会、督查不在岗等行为予以处罚。二是重新组织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开展以案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达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有效提升了全体干警的尊法守法意识。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干部作风“大反思大整顿大提升”专项行动、“讲政治我带头,抓落实我争先”、“政法单位联基层、政法干警进村居(社区)”活动,逐步形成了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四是完善对社区矫正中心和基层司法所的管理和考勤制度,加强督查力度,积极与各乡镇主要领导沟通,要求司法所积极介入政府考勤管理,局督查组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目前效果较为明显。

6.履职评议工作存在走过场的情况。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局党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重新制定完善了县直机关单位履职评议工作办法,制定了评分细则,成立了履职评议工作专班,强化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评议结果有序开展,经得起检验。

(三)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相对薄弱,在执行力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7.党建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多数工作记录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收到问题反馈后,局机关党支部及时完善了“三会一课”记录内容和相关台账资料。二是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党务专干不断强化工作职责,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到对标对表,主动查漏补缺,逐步现实规范化。

8.专业人才短缺,满足不了实际工作需要。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通知》《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引进三年计划》等,通过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培养引进法治人才工作力度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宣传力度,将县本级的法律人才信息库充实到了115人。二是初步拟定了充实乡镇司法所人员力量工作方案,将通过购买服务、人员交流、公开招考、劳务派遣等方式逐年解决好1人所的问题。

9.“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重新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措施,进一步细化了备案内容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党组已经主动向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报告“三重一大”事项7次。二是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并于2023年5月再次进行了学习,并明确由办公室和政工室负责跟踪督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针对仍需深化整改和长期坚持的问题,司法局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主体,持续推动巡察整改任务不断落实落细,用实际成效写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45-5883382

电子邮箱:mysfj2014@163.com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

2023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